一、工程延误的合同规定及要求
工程延误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工作实际完成日期迟于打算规定的完成日期,从而可能导致整个合同工期的延长。工程工期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工程延误对合同双方一般都会造成损失。业主因工程不能准时交付使用、投入生产,就不能按打算实现投资效果,失去盈利时机,损失市场利润;承包人因工期延误而会增加工程本钱,如现场工人工资开支、机械停滞费用、现场和企业治理费等,生产效率降低,企业信誉受到影响,最终还可能导致合同规定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惩罚。因此工程延误的后果是形式上的时间损失,实质上的经济损失,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人,都不情愿无缘无故地担当由工程延误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工程工期是业主和承包人常常发生争议的问题之一,工期索赔在整个索赔中占据了很高的比例,也是承包人索赔的重要内容之一。
1、关于工期延误的合同一般规定
假设由于非承包人自身缘由造成工程延期,在土木工程合同和房屋建筑合同中,通常都规定承包人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期延长的索赔要求,假设能证明因此造成了额外的损失或开支,承包人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这是施工合同赐予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正值权利。FIDIC合同条件第44条规定:“假设由于任何种类的额外或附加工程量,或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缘由的拖延,或特别的恶劣气候条件,或其他可能发生的任何特别状况,而非由于承包商的违约,使得承包商有理由为完成工程而延长工期,则工程师应确定该项延长的期限,并应相应通知业主和承包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13条也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进展了规定〔参见第六章其次节〕。此外,英国JCT63合同第23条、JCT80合同第25条和IFC84合同第2.3、2.4、2.5条等也有相近的规定。
2、关于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合同一般规定
假设由于承包人自身缘由未能在原定的或工程师同意延长的合同工期内竣工时,承包人则应担当误期损害赔偿费〔见FIDIC第47条,英国JCT63第23条,JCT80第24条,IFC84第2.6、2.7、2.8等条款〕,这是施工合同赐予业主的正值权利。具体内容主要有两点:1〕假设承包人没有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或按合同有关条款重确定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工程时,工程师将签署一个承包人延期的证明文件。2〕依据此证明文件,承包人应担当违约责任,并向业主赔偿合同规定的延期损失。业主可从他自己把握的已属于或应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该项赔偿费,且这种扣款或支付,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此项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3、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目的
1〕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免去或推卸自己担当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责任。2〕确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及其相应的保修期。3〕确定与工期延长有关的赔偿费用,如由于工期延长而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分包费、现场治理费、总部治理费、利息、利润等额外费用。
二、工程延误的分类、识别与处理原则
1、工程延误的分类和识别整个工程延误分类见图15.1。
图15.1工程延误分类图
按工程延误缘由划分
〔1〕因业主及工程师自身缘由或合同变更缘由引起的延误
①业主拖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在工程工程前期预备阶段,由于业主没有准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有关前期工作,或未能准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执照或准建手续等,造成施工现场交付时间推迟,承包人不能准时进驻现场施工,从而导致工程拖期。
案例15.1 上海市某工程施工中发生有关拆迁的工期索赔。由于施工现场XXX路一侧的旧有配电房直接阻挡了承包人的施工,使承包人的导墙和地下连续墙施工停工10天,承包人提出10天的工期索赔。但业主认为该导墙施工不在关键线路上而加以拒绝。承包人在对工程网络打算分析后,证明由于拖延10天使该导墙施工从原来的非关键线路变成了关键线路,最终业主同意了3天的工期顺延。
②业主拖延交付图纸。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人供给施工图纸,尤其是目前国内较多的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从而引起工期索赔。
案例15.2某工程屋顶梁的配筋图未能准时交付给承包人,原定93年5月20日交付的图纸始终拖延至6月底,由于图纸交付延误,导致钢筋订货发生困难〔订货半个月后交付钢筋〕。因此原定6月中旬开头施工的屋顶梁钢筋绑扎拖至8
月初,再加上该地区8月份遇到恶劣的气候条件,因气候缘由导致工程延误1周。最终承包人向业主提出8周的工期索赔。③业主或工程师拖延审批图纸、施工方案、打算等。④业主拖延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⑤业主供给的设计数据或工程数据延误。如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确。⑥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违约或延误。
案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