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三期(陆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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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港高港港区高港作业区4#、5#、6#泊位
改造工程
监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港4#、5#、6#泊位改造工程监理部
2014年8月9日
本工程的基本概况
1、码头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按靠泊3万吨级船舶设计,外侧布置2个1万吨级杂货泊位,下游段内侧布置2个500吨级待船泊位。年设计吞吐量100万吨,使用岸线337m,2座引桥,码头部分分6个分段,外加一座变电所平台。工程造价约7400元人民币。
码头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作业平台、引桥及变电所平台三部分,顺岸布置。码头作业平台长337m,宽25m、27m;生产辅助建筑物-变电所一座。
2、码头建设情况
本工程于2014年3月17日沉桩开工,至目前已完成的主要项目有水上沉桩、1~3分段下横梁、1~2分段上横梁及纵梁、面板安装。受高水位影响,4~6分段上部结构无法施工(拟于10月初水位条件具备后再施工),目前仅在进行不受水位影响的墩台、引桥钻孔桩、第3分段上横梁与面板预制、安装、2座引桥。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勘察公司
设计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设计公司
监理单位: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中海建设工程总局
监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安全工作
开工前分析与评价项目所处的安全管理环境,对危险源进行监理识别,编制了识别清单,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等,确定了丁惠林为监理部专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监理,建立了监督管理体系。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识别,并要求施工单位按识别清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编制了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承包人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承包人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性和有效期。检查了承包人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核查了三类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4、检查了承包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5、组织项目部主要人员开展了安全法规、技术措施、强制性标准、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程序、方法等交底。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履行了内审程序。审查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检查了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配备情况。
8、核验了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建立了设备进场台帐。
9、检查了“六牌两图”和警示标识的设置;检查生活区、生产区消防灭火设施、器材的有效期。
10、检查了承包人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11、检查承包人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12、对监理部人员进行了内部交底,对内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了培训计划。签定了监理部与公司、总监与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了安全内部考核制度。
13、编制了“平安工地”创建实施方案。
施工阶段监理安全工作
审查了开工报告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核查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同意开工,共4次。
2、组织安全巡视、安全检查:按照监理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要求,监理部每天坚持安全巡视,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每周、月组织施工、业主、监理方共同参加安全检查,记录整理安全检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到目前为止,共组织了15次安全周例检,发出4份安全整改通知单,1份监理安全通知单,并积极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1次,对所有整改内容及时进行了复查,确保施工安全。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在监理部组织召开的每周、月度工地例会上,安全问题我部要求单独汇报、讨论、评价,同时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有落实,会上业主、监理提出的安全问题、预控措施等均写进会议纪要,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完成后逐项对照进行复查。到目前为止,监理部共计组织召开周工地例会16次,月度安全例会4次。
4、专项检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