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
·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原则3
4总体设计指引4
4.1总体要求4
4.2村庄发展分类及指引4
4.3村庄设计分类及指引5
5要素设计引导8
5.1村庄设计要素体系8
5.2公共空间设计引导8
5.3建筑空间设计引导11
5.4道路空间设计引导16
5.5水岸空间设计引导19
5.6田林地景设计引导21
5.7公用设施设计引导23
附录1正负面设计清单26
附录2用词说明41
附录3参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2
·
1总则
1.0.1为有效实施《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规范村庄设计工作,加强设计要素管控,为村庄设计、
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各项建设活动的设计行为。
1.0.3使用主体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建设工作人员和政府管理人员。
1.0.4杭州市村庄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杭州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
1
2术语
2.0.1村庄
村庄又称“村落”,是指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形成的聚落及其周边区域。
2.0.2村庄设计
村庄设计是指以彰显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化、提升人居品质为目标,对村庄的空间形态、建
筑、景观和设施等进行详细设计与安排。
2.0.3村庄设计要素
村庄设计要素是指在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基本要素,包括公共空间、建筑空间、道路空间、水岸
空间、田林地景、公用设施等。
2
3基本原则
3.0.1落实规划衔接。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开展村庄设计,衔接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并附相
应篇章说明。
3.0.2筑牢安全底线。保障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全事故。
3.0.3强调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的村庄,因村施策,科学有序地开展村庄设计。
3.0.4突出杭派特色。传承传统空间格局和地域民俗文化,严格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景观
资源,提炼文化基因,彰显村庄特色。
3.0.5注重绿色低碳。尊重村庄环境特征,顺应山水林田的自然肌理,打造生态友好的人居环境。建
设中注重采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
3.0.6关注经济适用。鼓励使用乡土材料和植物,控制设计和建设成本。优先利用闲置资源,促进设
计与产业结合,助力乡村发展。
3.0.7加强运营前置。在设计和建设阶段引入运营思维,鼓励专业化运营主体全程参与,紧扣现实需
求,精准匹配资源,指导村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