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1万台环链电动葫芦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温岭市凯恒电动葫芦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06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9
三、环境质量状况 18
四、评价适用标准 24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9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1
七、环境影响分析 4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9
九、结论与建议 60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3
建设项目厂界周边环境现状实景图
附图4
建设项目车间功能布置图
附图5
温岭市泽国镇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温岭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件:
附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2
不动产权证及租赁合同
附件3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4
纳管证明
附件5
水性漆MSDS文件
环评文件确认书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57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台环链电动葫芦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温岭市凯恒电动葫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华晟村山坑256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317523
建设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华晟村山坑256号
立项审批部门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代码
2019-331081-34-03-021122-000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
码
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建筑面积
170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万元)
265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8.9%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7月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公司简介及项目由来
温岭市凯恒电动葫芦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见附件1)成立于2016年10月16日,主要从事电动葫芦制造、销售。企业租用温岭市泽国镇山坑村经济合作社所有的位于温岭市泽国镇华晟村山坑256号的现有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用房(不动产权证及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总建筑面积为1700m2,并购置液压机、钻床、车床、喷漆流水线等国产设备,从事环链电动葫芦的生产,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1万台环链电动葫芦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项目环链电动葫芦的生产归入《名录》项目类别中“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该类别下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仅组装的编制登记表,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编制报告表。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漆,因此评价类别为报告表。
受温岭市凯恒电动葫芦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项目所在地及邻近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周围环境等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571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审查。
1.1.2编制依据
1.1.2.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正,2018.1.1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通过,2019.1.1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通过,2012.7.1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