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外地院校招聘专任教师6人(第二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报告一般用于汇报工作,请示一般用于请求指示
B.请示是上行文,报告是上行文或平行文
C.请示一般一文一事,报告内容可以涉及多方面
D.请示要求批复,报告一般不做批复
【答案】:B
【解析】该题主要考查请示与报告的区别。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报告通常用于汇报工作情况、反映问题等,一般用于汇报工作;而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指示或批准,一般用于请求指示。请示必须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旨在让上级清晰了解具体事项并做出针对性批复;报告内容则较为宽泛,可以涉及多方面工作情况及相关问题。请示的目的明确,要求上级给予批复回应;报告主要是让上级知晓工作情况,一般不需要上级专门批复。所以“请示是上行文,报告是上行文或平行文”这一说法错误,报告只能是上行文。
2、公文中数字的书写文字有严格规定,下列写法错误的是()。
A.一方面
B.不管三七二十一
C.亩产1500公斤
D.11届3中全会
【答案】:D
【解析】公文中数字使用有严格规定。“一方面”是常用表述,使用文字形式,符合公文规范;“不管三七二十一”是固定俗语,用文字表达也是符合公文要求的;“亩产1500公斤”中,数字1500用于精确计量,使用阿拉伯数字是正确的。而“11届3中全会”表述错误,正确的应该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公文中表示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时,届和中应该用汉字数字书写。
3、对监督对象在执行法律和实施决策计划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称为()
A.事中监督
B.事前监督
C.事后监督
D.工作监督
【答案】:A
【解析】在执行法律和实施决策计划过程中进行的监督属于事中监督。事前监督是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的监督,目的是防患于未然;事后监督则是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的监督,主要是对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工作监督表述比较宽泛,没有准确指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所以对监督对象在执行法律和实施决策计划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应称为事中监督。
4、吴某与从未相识的李某在地铁上因抢座发生激烈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某突然呼吸急促,栽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系因情绪过激诱发冠心病发作死亡。关于吴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吴某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吴某的行为与李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吴某主观上对李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从犯罪构成要件和因果关系等方面对各说法进行逐一分析。###关于“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分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在本题中,吴某与李某只是因抢座发生激烈争吵,吴某并没有伤害李某身体健康的故意,也没有实施伤害李某身体的行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不能认定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更不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关于“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的分析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吴某与李某争吵时,并不知道自己的争吵行为会导致李某因冠心病发作死亡,不存在希望或者放任李某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所以不构成故意犯罪。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很难预见与他人争吵会导致对方因冠心病发作死亡,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李某的死亡对于吴某而言具有一定的意外性,该说法错误。###关于“行为与李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的分析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本题中,吴某与李某激烈争吵的行为导致李某情绪过激,进而引发冠心病发作死亡。可以看出,吴某与李某的争吵行为与李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即具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关于“主观上对李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虽然李某的死亡与吴某的争吵有因果关系,但在一般情况下,对于素不相识的人,吴某很难预见李某患有冠心病,也难以预见争吵会导致李某因冠心病发作死亡,即吴某主观上对李某死亡不具有预见可能性,所以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综上,正确的说法是吴某的行为与李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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