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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章程范本
第一条名称与地址
本住宅物业服务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适用于XX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本小区全称为“XX住宅小区”,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
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名称为“XX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办公地址为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室。
第二条物业服务范围
物业管理处依据本章程,为小区业主提供以下服务:
一、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二、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三、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车辆出入管理等服务;
五、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修;
六、住宅小区的其他增值服务,如家政、维修、租赁等;
七、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业主权益保障
一、业主享有以下权益:
1.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2.享有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和使用权;
3.享有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权;
4.对物业管理处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二、业主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本章程和业主大会的决议;
2.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3.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设备;
4.配合物业管理处开展各项工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和绿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处的构成
一、物业管理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
二、物业管理处下设各部门,包括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清洁部、绿化部等,各部门负责人由物业管理处主任任命;
三、物业管理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委员会,如业主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负责协助物业管理处开展相关工作;
四、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五条物业服务费用与公共收益管理
一、物业管理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合理确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并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服务费用的使用情况。
二、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其收费标准、收取方式和使用范围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本章程中明确规定。
三、物业管理处应设立专项账户,对物业服务费用进行独立核算,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四、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包括广告费、租赁费等,应纳入专项账户管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进行分配和使用。
第六条物业服务合同与质量标准
一、物业管理处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质量;
2.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3.合同的期限、终止和解除条件;
4.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
5.争议解决方式。
三、物业管理处应制定详细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大会是住宅小区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二、业主大会负责决定住宅小区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选择、物业服务费用的调整、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等。
三、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监督物业管理处的工作。
四、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其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八条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价
一、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处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三、物业管理处应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我评价,并向业主大会报告评价结果。
第九条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一、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业主委员会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二、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章程的制定、修改、解释及适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条章程的修改与生效
一、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由物业管理处进行公告。
二、本章程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物业管理处应将生效的章程向全体业主进行公告,并确保每位业主能够获取章程副本。
三、本章程的修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章程的解释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业主大会所有。
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