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10篇
篇1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住宅、商业、办公等)
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位置)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安全防范等。
2.乙方享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四、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按照物业类型和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2.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3.乙方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五、服务质量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物业的安全、秩序、环境等方面的正常运行。具体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制度。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享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各项服务。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制度。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不达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并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篇2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委托方):XXXXXX公司
位置: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受托方):XXXXXX物业管理公司
位置: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XXXX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XXXX
2.物业类型:XXXXXX
3.物业位置:XXXXXX
4.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
5.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1.房屋维修、维护服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物业进行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房屋结构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乙方应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其清洁、整洁、安全、有序。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服务: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
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乙方应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保持道路畅通、停车有序。
5.绿化养护服务:乙方应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保持绿化植被的生长良好、景观优美。
6.环境卫生服务:乙方应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