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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天津静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20人(第二批)模拟试卷附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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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6
总字数:约4.94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天津静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20人(第二批)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100题)

1、波在一个振动周期内传播的距离是()。

A.波长

B.波峰

C.波谷

D.波动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波的相关概念,对各选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波在一个震动周期内传播的距离对应的概念。波在传播过程中,在一个振动周期内传播的距离称为波长。而波峰是指波在振动过程中偏离平衡位置的最大位移的正向部分;波谷是指波在振动过程中偏离平衡位置的最大位移的负向部分;波动是一种常见的物质运动形式,包括机械波和电磁波等。所以波在一个震动周期内传播的距离是波长。

2、下列填入横线①处,作为这篇公文的标题最恰当的是()。

A.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报

B.广州市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

C.关于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告

D.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答案】:D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公文标题选择的题目。解题的关键在于熟悉不同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和标题的规范格式。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此公文是公布项目名录,并非用于表彰、批评或传达特定精神等,所以不适合用通报。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该公文重点是公布名录,并非针对问题提出见解和办法,因此不能用意见。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而这里主要是向社会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非强调遵守事项,所以通告也不合适。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公布名录属于让有关单位和社会周知的事项,用通知符合要求。并且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该选项完整包含了发文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事由“公布广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文种“通知”,格式规范。综上,最合适的公文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用于公布事项的通知类标题。

3、五金指的是传统的五金制品,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这“五金”的是()。

A.金

B.铁

C.锡

D.铬

【答案】:D

【解析】传统的五金制品指金、银、铜、铁、锡五种金属。铬不属于传统五金所涵盖的范围,所以正确答案为铬。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人的分类,公司属于()。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企业法人

D.社会团体法人

【答案】:C

【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我国民法典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这一特征,通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追求经济利益。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以国家预算作为活动经费,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级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能是行使国家权力和进行公共管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公司不属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组织,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公司不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的定义。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主要是基于会员共同意愿开展非营利性活动,公司显然不具备这一性质。综上所述,公司属于企业法人。

5、王某打算在今晚对有钱的女同事实施抢劫,为此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并尾随该女同事至偏僻处。此时,女同事遇到他人来接,王某便放弃了抢劫行为。他的这一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终止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终止的概念,结合题干中王某的行为进行分析。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终止是指犯罪行为已经被犯罪人全部实施完毕,或者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使犯罪行为不可能继续进行下去。在本题中,王某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尾随女同事到偏僻地,但因为遇到有人接女同事,从而放弃了抢劫。王某已经为实施抢劫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并开始尾随女同事,即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由于遇到有人接女同事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抢劫行为,符合犯罪预备的特征。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