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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汇人寿鑫传家(汇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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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5-26
总字数:约9.73千字
文档摘要

中汇人寿鑫传家(汇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其盈余分配权,

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

为零。

中汇人寿鑫传家(汇享版)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为便于您了解本产品,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本保险提供的利益保障

1.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

b.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且至交费期满日之前(不含交

费期满日),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见下表):

对应情形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

160%

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

140%

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120%

b.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且交费期满日之后,本公司按

以下三者之较大者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a.本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比例(见下表):

对应情形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

160%

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

140%

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处于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120%

b.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c.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

的给付系数为100%;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的给付系数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给付系数×

(1+2.5%)。

2.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航空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

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与上述“身故或

身体全残保险金”确定的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金额二者之和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3.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且在6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6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

日),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

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与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