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能力评估方法》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能力评估方法》团体标准是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批准立项。文
件号中汽学标【2023】302号,任务号为2023-135。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智能网联
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提出,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
心有限公司、中汽院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中心(湖南)有限公司、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车研等单位起草。
1.2编制背景与目标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作为持续推动技术落地、探索产业发展的实践载体,可以通过测
试示范活动充分进行技术验证,解决自动驾驶测试车及量产车痛点的场景应用难题,提升产品
能力,增加产品可信度。目前,全国已建设17个国家级测试示范区,7个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
16个“双智”试点城市,载人、载物、特种作业等创新应用场景协同发展。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支持指导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与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联盟联合行业力量,为推动测试结果互认,提升示范区测试能力,并结
合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等相关管理政策对试点城市基础设施、监测平台等管理要求建立了示范
北京)智能
区能力评估体系,分别在2021年、2023年开展两次示范区能力评估活动,国汽(
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评估秘书处。
通过示范区能力评估,各地测试示范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测试场景不断丰富,运营管理
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有效服务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的需求。多地示范区开放道路里程不
断扩大,道路类型逐步多样化,道路测试场景不断丰富,并建成了支撑车路协同测试的通信、
感知、计算基础设施。各地测试示范区支持创新应用场景多样化发展,创新应用场景技术能力
不断完善,服务类型不断扩展,多地示范区探索出多类创新应用场景的商业运营模式,积累了
大量实践运营经验。
为持续保证示范区测试示范水平,需建立标准化的示范区能力评估方法,以评促建,引导
示范区实现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
1.3主要工作过程
1.3.1预研阶段
2021年3月-10月,联盟牵头组织北京、上海、长沙、重庆、襄阳等示范区和行业专家,
1
参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及GB/T《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
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报批稿)》,讨论形成包括场地建设、测试能力、运营管理三部分
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评估体系,并对13家示范开展评估工作。
2022年8月1日,在“2022国际(亦庄)智能网联汽车科技周”活动上,智能网联汽车测
试示范区评估结果正式发布。国家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京冀)示范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
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上海)等8家测试示范区获得“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能力评
估优秀单位”授牌。
2022年12月,ICV-2035测试应用组将测试示范区能力评估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为进一
步推动测试互认,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联盟委托在前期评估体系基础
上,更新形成包含管理体系、测试能力、创新应用三部分内容的评估体系。
2023年4月14日,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测
试示范区能力评估体系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评估体系中的评分项目、参与形式、异地道路测
试里程互认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与建议。
2023年6月7日,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示范区代表围绕智能网
联汽车测试示范区能力评估体系项目、评估实施计划进行讨论。介绍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
区能力评估体系项目,自动驾驶功能封闭场地测试能力、自动驾驶功能道路测试能力、智能网
联汽车综合测试能力三种评估方式,示范区自评价报告模板。经过参会专家讨论,将假人模型
纳入测试设备评估范围,将特色研究方面的“特殊照明条件测试”调整为“示范区优势测试环
境”,便于体现示范区特色示范成果。
2023年7月25日,为进一步推动测试结果互认,规范示范应用场景,提升各测试示范区
支撑产品准入及上路通行试点的整体测试能力及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