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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广东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周建新教授博士后招聘1人模拟试卷含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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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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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广东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周建新教授博士后招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联合公文写成日期为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主发机关的负责人在次日签名并盖章,其他联署机关在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那么这份公文成文日期应为()。

A.2019/05/09

B.2019/05/10

C.2019/05/13

D.2019/05/15

【答案】:D

【解析】联合行文时,公文的成文日期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主发机关负责人于2019年5月10日签名并盖章,其他联署机关在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2019年5月10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依次是5月13日、5月14日、5月15日,所以最后完成签发的日期是5月15日,那么这份公文的成文日期应为2019/05/15。

2、遇到下列情况时,你的正确选择是()

A.被农药污染的食品一定要充分煮熟再食用

B.被毒蛇咬伤手臂后,应首先扎住伤口处的近心端

C.进行人工呼吸过程中,吹气者应始终捏紧被救者的鼻孔

D.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都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答案】:B

【解析】被农药污染的食品有毒,煮熟也不能食用;被毒蛇咬伤手臂,先扎近心端可防止毒素扩散;人工呼吸吹气时捏鼻孔,呼气时应松开;处方药需医生指导,非处方药可自行购买。所以正确做法是扎住伤口近心端。

3、王某与前妻育有一子王甲,前妻去世后,王某与郑某登记结婚。2021年3月20日,身患重病的王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死亡后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归郑某所有。后王某去世,单位向其亲属发放了抚恤金。下列关于该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A.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遗嘱无效

B.该遗嘱系王某真实意思的表达,遗嘱有效

C.因王某自书遗嘱无见证人签名,遗嘱无效

D.该遗嘱未为王甲保留必要份额,遗嘱无效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抚恤金的性质以及遗嘱的生效条件来分析遗嘱的效力。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产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遗嘱是自然人对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由于抚恤金并非王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无权通过遗嘱的方式对其进行处分。因此,王某就抚恤金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是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且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要件方面,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签名。本题中,该遗嘱系王某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为自书遗嘱,符合形式要求,但因处分的财产并非其个人财产,所以不能仅依据遗嘱是王某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符合要求就认定遗嘱有效。此外,法律规定的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针对的是遗产,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不能以未为王甲保留必要份额来判定遗嘱无效。综上,该遗嘱无效是因为抚恤金不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4、人的出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A.相对事件

B.偶然事件

C.绝对事件

D.意外事件

【答案】:C

【解析】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法律事件又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的出生是基于自然原因而发生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属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法律事件,即绝对事件。偶然事件强调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并非法律术语分类中的标准表述;意外事件通常指意料之外的事件,也不属于法律事实中规范的分类概念。因此,人的出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绝对事件。

5、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A.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

B.未及时接受监督检查的

C.未妥善保管社会团体印章的

D.未定期组织社团活动的

【答案】:A

【解析】弄虚作假,骗取登记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团体申请登记应遵循的诚信原则,破坏了登记管理秩序,所以登记管理机关可予以撤销登记。未及时接受监督检查、未妥善保管社会团体印章、未定期组织社团活动,通常不会直接导致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一般会先采取责令整改等其他处理方式。因此答案应是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情况,符合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条件。

6、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

A.共同致富

B.国民经济占据主导地位

C.生产资料公有制

D.以上都不是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相关知识。共同致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目标,但并非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实现共同致富是一个过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