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泉州市第一医院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人员42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条件不包括()。
A.依法合规经营
B.建立了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
C.具有明显的脱贫成效
D.企业法人代表有相关脱贫事迹
【答案】:D
【解析】扶贫龙头企业认定主要关注企业整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依法合规经营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本要求,是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并在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的基础,只有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才具备参与扶贫工作的基本条件。建立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是扶贫龙头企业的核心特征之一,这意味着企业能够通过自身的产业发展、就业带动等方式,稳定地帮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了企业在扶贫工作中的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具有明显的脱贫成效是衡量企业是否真正发挥扶贫作用的重要指标,反映了企业在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等方面的实际成果。而企业法人代表个人有相关脱贫事迹,更多体现的是个人行为,不能直接等同于企业整体具备扶贫能力和成效。企业在扶贫工作中,关键在于企业的经营模式、产业项目以及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并非取决于法人代表个人的脱贫事迹。所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这不属于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条件。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规定,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其中,“三社联动”中的“三社”不包括:
A.社区
B.社区志愿者
C.社会组织
D.社会工作
【答案】:B
【解析】“三社联动”指的是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之间的联动合作模式,通过整合三者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三社联动”的平台和载体;社会组织是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重要力量,具有专业性和灵活性;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和方法进行服务的活动,为社区治理和服务提供专业支持。而社区志愿者是参与社区服务的个人群体,并不属于“三社联动”中的“三社”范畴。
3、母亲血型为A型,父亲血型为AB型,其子女的血型不会出现()。
A.A型
B.B型
C.AB型
D.O型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血型遗传规律来分析父母血型为A和AB时,子女可能出现的血型。血型是由基因决定的,A血型的基因可以是AA或AO,AB血型的基因就是AB。当母亲为AA,父亲为AB时,子女的基因组合可能为AA或AB;当母亲为AO,父亲为AB时,子女的基因组合可能为AA、AB、AO、BO。基因组合为AA和AO时,表现为A血型;基因组合为AB时,表现为AB血型;基因组合为BO时,表现为B血型。而O血型的基因组合是OO,根据上述父母的血型基因组合情况,无法产生OO的基因组合,所以其子女的血型不会出现O型。
4、某单位职工24人中,有女性11人,已婚的有16人。已婚的16人中有女性6人。问这个单位的未婚男性有多少人?()
A.1
B.3
C.9
D.12
【答案】:B
【解析】由题目条件可知,总人数为24人,其中女性11人,那么男性人数是24-11=13人。又因为已婚人员共16人,其中已婚女性有6人,所以已婚男性人数为16-6=10人。用男性总人数减去已婚男性人数,即13-10=3人,由此可得这个单位的未婚男性有3人。
5、甲乙二人共同拥有一幢房屋,两人轮流居住。在甲居住期间,房屋的瓦片脱落并对第三人丙造成损害,该损害责任应由()。
A.甲对丙负赔偿责任
B.甲乙二人对丙承担责任
C.乙对丙负赔偿责任
D.丙自己承担损害
【答案】:B
【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对于共有房屋而言,甲乙二人是该房屋的共有人。虽然房屋瓦片脱落这一情况发生在甲居住期间,但共有物产生的侵权责任,通常由共有人共同承担。因为共有关系使得共有人对共有物整体具有管理和维护的义务,该义务并不因某一时间段由谁居住而完全转移。所以,当房屋瓦片脱落造成第三人丙损害时,甲乙二人需对丙承担责任。
6、石漠化是发生在喀斯特地貌分布区的一种土地退化现象,具体表现为土壤严重流失,基岩大面积裸露或出现砾石堆积。下列哪项措施有利于防止石漠化()。
A.保护植被
B.人口外迁
C.南水北调
D.发展畜牧业
【答案】:A
【解析】石漠化是喀斯特地貌分布区的土地退化现象,其关键成因是土壤严重流失。防止石漠化需要采取能够保持水土、减少土壤侵蚀的措施。从保持水土角度来看,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