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股份”、“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有关规定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具体
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2012年度履行社
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是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的行动总结,是增进公众对公司了解、促进各界与公司沟通和交流的有效
途径。
2012年,盐田港股份在“打造行业领先的港口产业投资运营商”的目
标指引下,一如既往地将企业的社会责任结合到企业的经营工作之中。通
过企业的发展与盈利,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让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通
过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高水平的专业培训和良好的职业发展机
会,追求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寻
求公司与客户的共赢;公司一贯致力于保护港区和海域的自然环境,并积
极推行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参与公益事业;同时积极宣传品牌,稳步推进
“做大、做专、做实”,实现企业与社会、经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1、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章程》和《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分别对股东大会职责、召开程序、股东提案提出和审
议、议案表决形式等均作了清晰严格的规定。2012年,公司召开了四次股
东大会,均按照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1
都有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现场进行监督。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均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整。不做选择性信息披露,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2012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很多新情况:包括
公司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试点单位之一,以及深
交所发布新的定期报告报送系统等。公司相关部门加强学习,积极配合,
圆满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2012年公司还进行了重大信息主动披露,例如:
广东省实施新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公司”)有一定影响,公司迅速进行了主动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肯定,连续三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
为信息披露优秀单位。
3、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公司2012年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工作方案》和《2012年公司制度
修订工作计划》,结合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修订,组织了对公司制度的全
面修订和完善,编辑出台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2012年版),有效提
高了公司基础管理水平。
4、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上市以来坚持了每年现金分配的政策,以良好的收益回报股东。
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47.74亿元,远超过公司首发和一次再融资的
总融资额13.99亿元。2012年7月,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
划事宜的论证报告》,对《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相应修改,
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
2
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未来三年公司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维护。
5、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合同及制度,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
债权人通报与其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保证与相关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为
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严格依法纳
税,公司及控参股企业多次被评为深圳市盐田区的纳税大户。
(二)保护职工权益
1、在“品行为本、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