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证券简称:*ST美利公告编号:2013-038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前言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
要承担起利益相关者和全社会的责任,以实现企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的协调统一,主要包括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方面内容。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
企业存在的使命,而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和谐社会,企业必须
面对的现实问题。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
年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的第三份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在2012年度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
重要信息,从各个方面诠释了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希
望本报告能起到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能使社会各界加
深对本公司的了解,公司也将接受各方的监督和建议,不断促进公司
的进步与发展,为社会和谐与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二、公司简介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8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发字[1998]66号文批准采取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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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证券于1998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
000815,是西北地区第一家纸业上市公司。2006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2月28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
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
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中国诚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主要生产书写纸、胶版纸、雪面双胶纸、防粘衬纸等各类中、
高档印刷办公文化用纸,以及彩色胶版纸、彩卡纸、皮纹纸、道林纸、
压纹纸、铝箔衬纸等特种用纸。
公司荣获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和FSC/COC森林管理体系产销
监管链认证。环保治理设施完善,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级“环境友好企业”。
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规范公
司运作,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开、公正,保障所有
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法》的要求。公司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
立于股东,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1、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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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涉
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极大的保护了中小股东
权益。
2、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2012年,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子公司及各部门的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帮助下,及时、全面、
完整、准确地完成了全年的信息公告披露,未出现重大失误。
3、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及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确
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并及时
通报与其相关的重大信息,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
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双赢,维护了公司信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促进了公司的稳定经营。
4、公平对待,杜绝选择性披露。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持续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二)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及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安全
卫生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公司《人事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