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二0一二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言
1、本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及内
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履行社会责任
的报告编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
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
2、公司发布本报告,旨在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
泛沟通,促进公司加快发展。
3、本报告于2013年3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深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一是公
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介入公司年报审计
工作,保证了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公司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依法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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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
司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通知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和方式,并尽可能提供网络表决或其它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
临时股东大会3次,股东大会各项提案均获通过。三是进一
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
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外,还
修订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新
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等人员培训
制度》等。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规范财
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财
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使财会基础
工作进一步夯实。四是建立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一
步加强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披露。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历次召开的董事会、股东
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和发展方面重大事项均按要求及
时准确披露;同时,积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有关报道,未有
内幕交易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及时披露了临时公告43份,
定期报告4份,充分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
的知情权。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严格按规定执
行。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对他们的来访、咨
询都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保密原则认真对待,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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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和服务工作。期间,公司相关人员认真、
谨慎接待了6批次机构投资者和媒体的来访和调研。由于认
真对待,得当处理,报刊、网络等媒体未出现不利于公司的
报道和言论。
3、强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对公司所披露的报告,
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把关。制订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将信息披露业务纳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强化
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保密工作强化了制度保障。同时,对公
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积极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和
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规定,对可能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信息重点做好保密工作,如公司与南方
水泥合作事宜、增资控股海峡水泥、公司定期财务数据提供
外部使用等,除以书面告知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从事内幕交
易外,有的还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由于上述重
大信息的保密工作较为到位,在信息披露之前,公司股价均
未出现异常波动。
4、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年度
贷款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合理安排资金,做
好每笔贷款的还贷付息。企业以诚信经营获得银行的长期信
赖,并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伙伴关系。公司财务部门定期
向主要贷款银行提供公司月度、季度、年度报表,指定专人
做好与主要贷款银行的日常沟通工作,重大事项则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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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使主要债权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建立了长期的
合作关系。
三、认真履行员工权益保护,调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