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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公用管道定期检验(于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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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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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TSGD7004-2010)

于涛

威海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2023.04

第一章总则

依据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

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

定》(已废止,总局2014年70号文),制定本规则。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

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

管道)的定期检验。

第一章总则

解读: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

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

公用管道检验难点

1、大部分在市区或近市区,地下管线复杂,干扰因素多;

2、有PE管,目前检验技术尚待研究;

3、城市发展,导致大部分管道被占压,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TSG07-2019划分为GB1燃气管道和GB2热力管道。

第一章总则

燃气管道的进一步分类

第三条按照定期检验方式和要求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

单位为MPa)划分为以下级别:

(一)GB1-Ⅰ级(2.5,4.0]、GB1-Ⅱ级(1.6,2.5]高压燃气管道;(1.6,4,0]

(二)GB1-Ⅲ级(0.8,1.6]、GB1-Ⅳ级(0.4,0.8]次高压燃气管道;(0.4,1.6]

(三)GB1-Ⅴ级(0.2,0.4]、GB1-Ⅵ级(0.1,0.2]中压燃气管道。(0.1,0.4]

《特种设备目录》压力管道定义中是最高工作压力。

注:各种压力级别的燃气管道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当有可能超过最大允许工作压

力时,应设置管道超压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一章总则

燃气管道的进一步分类

GB50028—2006(2020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如下划分:

第一章总则

(考规:掌握不同级别公用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

第四条GB1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如下:

(一)GB1-I级、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

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参照《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D7003-2020),

其地区级别按照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执行;

注:地区级别划分:按照沿线建筑物的密集程度划分为4个级别(GB50028-

2006(2020版)的6.4.2-6.4.3)

第一章总则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的下面穿越。

埋设最小覆土厚度:机动车道≥0.9m;非机动车道≥0.6m;机动车不可

能到达的地方≥0.3m;水田下≥0.8m。输送湿燃气的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

冻线以下;燃气管道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穿越的时候,应敷设于

套管内,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通过河流时,可采用穿

越或官桥跨越。对于不通航河流燃气管道至河床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

通航的不应小于1.0m,还应考虑疏浚和投锚深度;在河流两岸上、下游应设

立标志;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