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福建南平市建阳区园林服务中心招聘园林养护综合专员1名模拟试卷含答案详解.docx
文件大小:69.12 KB
总页数:48 页
更新时间:2025-05-27
总字数:约3.22万字
文档摘要

2025福建南平市建阳区园林服务中心招聘园林养护综合专员1名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要求按照()原则开展奖励工作实施。注:这里考虑“组织实施”改成“开展……实施”更符合一般书面表达习惯,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不认可这种改动,也可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要求按照()原则实施奖励工作”。

A.职称分类

B.分级分类

C.职级分类

D.集中分类

【答案】:B

【解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组织实施奖励工作,分级分类能使奖励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好地适应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特点和需求,而职称分类、职级分类、集中分类均不是规定组织实施奖励工作所遵循的原则。

2、韩某向B市X区财政局申请公开该局人事管理的相关信息,X区财政局认为该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故在法定期限内未作答复。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韩某可以向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韩某可以向B市财政局进行投诉、举报

C.韩某可以向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韩某可以向X区监察委员会进行申诉

【答案】:D

【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行政相对人韩某向X区财政局申请公开人事管理相关信息,X区财政局认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且在法定期限内未作答复,此行为侵犯了韩某的合法权益。韩某可以选择向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区财政局的不作为属于行政行为,符合行政诉讼受理范围。韩某也能向B市财政局进行投诉、举报,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具有监督职责,B市财政局作为X区财政局的上级主管部门,韩某可通过此途径反映问题,促使其对X区财政局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处理。韩某还可以向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X区财政局是X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所以韩某可以向X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身权益。然而,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监察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要职责是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行为。韩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得到答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并非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或犯罪行为,所以韩某不可以向X区监察委员会进行申诉。

3、反腐倡廉政策在A市实施多年后,A市主要领导组织考查小组对该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评。A市领导的这一行为属于政府绩效管理程序中的()过程。

A.绩效计划

B.绩效实施与管理

C.绩效评估

D.绩效反馈与改进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政府绩效管理程序中不同过程的特点。政府绩效管理程序一般包括绩效计划、绩效实施与管理、绩效评估、绩效反馈与改进等过程。绩效计划是对组织或个人的绩效目标和计划进行设定;绩效实施与管理是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对绩效进行监控和管理;绩效评估是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绩效反馈与改进是将评估结果反馈并进行改进。题目中A市主要领导组织考查小组对反腐倡廉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评,这符合绩效评估的定义,即对已实施的政策等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所以A市领导的行为属于绩效评估过程。

4、甲、乙均系某市高中学生。甲在2014年夏天和冬天伙同他人实施盗窃行为4起,盗窃总价值达10000元,甲分得赃款3000元,作案时甲17周岁;乙在2014年冬天伙同他人盗窃2起(其中包括甲参与盗窃的4起中的2起),盗窃总价值为2000元,乙作案时14周岁。2016年,甲、乙接受法院审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都构成了盗窃罪,但乙作案时未满16周岁,应该从轻处罚

B.甲构成盗窃罪,乙作案时未满16周岁,因而不构成盗窃罪

C.甲和乙都构成盗窃罪,且审判时都已满16周岁,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D.甲和乙作案时都未满18周岁,所以都不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作案时17周岁,已满16周岁,实施了盗窃行为且盗窃总价值达10000元,构成盗窃罪。而乙作案时14周岁,未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盗窃罪。所以,存在部分选项认为甲和乙都构成盗窃罪的说法错误。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