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用水定额
2124年3月
目录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计算方法1
5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2
6畜牧业用水定额4
7渔业用水定额4
I
1范围
31138
本文件规定了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部分共个行业项用水定额。
本定额适用于种植业灌溉、畜牧业和渔业的用水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取水许
可审批、节水评价、工程规划与设计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29404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
GB/T327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
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SL56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9404、GB/T50363和SL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业用水定额
包括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3.2水文年型
根据历年降水量资料,以频率方法进行统计确定不同干旱程度的典型年份,50%降水频率所对应的年
份作为平水年,75%降水频率所对应的年份作为枯水年。
3.3灌溉用水定额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农作物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包含全生育期内(多年生作
物以一年为周期)灌溉用水量以及播前土壤储水、水田泡田用水、淋洗土壤盐分用水。
3.4规定位置
便于灌溉用水计量和实施管理的位置,一般选择大中型灌区斗口、小型灌区渠首、井灌区井口位置。
3.5畜牧业用水定额
某类畜禽平均每头(只)每日用水量的限额,包括饮用、清洁卫生和防疫等用水。
3.6渔业用水定额
在规定水文年型下,单位养殖水面一年内维持适宜水深补水所需水量的限额。
3.7用水量
在一定时间内,取自任何常规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淡水。
4计算方法
4.1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
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按公式⑴计算
1
V
g
m=⑴
gA
g
式中:
mg──作物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亩(m/3亩);
V──一定区域内,某种作物全生育期的灌溉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g
A──一定区域内,某种作物的灌溉总面积,单位为亩。
g
4.2单位畜禽日均用水量
单位畜禽日均用水量按公式⑵计算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