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3宁夏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docx
文件大小:525.03 KB
总页数:109 页
更新时间:2025-05-27
总字数:约7.63万字
文档摘要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023年3月14日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71号)精神,推进建造方式创新,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现代建造方式转变,满足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的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采用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

产、装配化施工的工业与民用钢结构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及审查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参考。

四、本定额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本定额发布执行后,除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自行加工制作小型钢结构仍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2019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金属结构制作”(6-1~

》以页下码定额子

》以页下码定额子

目停止执行: 定额名称

定额编号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31~247

金属结构制作

6-1~6-44

250~261

金属结构安装

6-51~6-92

262、263

金属结构楼(墙)面板

6-93~6-97

264

钢天沟

6-98~6-100

268

螺栓安装

6-114~6-116

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31、332

单层彩钢板、彩钢夹芯板、金属压型板屋面

9-18~9-22

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676、677

金属面防火涂料

14-180~14-188

五、本定额是按现行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的劳动组织与工期安排,结合大多数施工企业现阶段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进行编制的。

六、本定额中有关人工的说明及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以合计工日表示,并分别列出普工、一般技工和高级技工的工日消耗量。

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七、本定额中有关材料的说明及规定。

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不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A级标准。

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定额中各类预制构配件均按外购成品现场安装进行编制,构配件的制作加工费用以及构配件采购、运输、保管费用在其购置价格中考虑。

本定额的周转材料按摊销量进行编制,已包括回库维修的耗量。

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定额消耗量中加“()”者,表示未计价材料,实际使用时应按其材料单价乘以消耗量计入定额基价之中。

本定额补充工料机标准数据库中的材料单价是按2022年3~4月份银川地区市场价格平均水平,根据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原则确定。

本定额中的材料预算价格是计算定额直接费的组成部分,如与实际市场价格不同时,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

八、本定额中有关机械的说明及规定。

本定额中的机械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综合确定。

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机械施工工效并考虑机械幅度差综合确定,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使用费在企业管理费中综合考虑。

九、装配式建筑的措施项目,除本定额另有说明外,应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9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其中:

装配式钢结构工程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第四章“措施项目”的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十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计算。

厂(库)房钢结构安装的垂直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民用高层钢结构安装定额内的汽车式起重机台班用量为钢构件现场转运消耗量,垂直运输按本定额第四章“措施项目”相应项目执行。

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