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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地下水库工程设计导则》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
制定说明
主编单位(签章):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23年8月14日
制定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22年5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22〕213号文《水利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制修订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批复了2022-2023年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前期工作项目任务书。批复中安排了《地下水库工程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编制任务,并下达了工作经费。根据任务书要求,我院作为主编单位,认真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导则》编制工作。
2.主要工作过程
2021年11月,编制了项目建议书,并组织赴北京市密怀顺地下水库进行了调研,制订了编制工作方案。
2022年4月,在北京组织召开编制工作启动会,成立编制工作组。
2022年6月,项目任务书批复后,组织编制了工作大纲和条文初稿。
2022年7月,编制组在北京召开内部工作会,对工作大纲和条文初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
2022年9月,在北京召开专家咨询会,对工作大纲进行了咨询。专家认为编制地下水库工程设计导则十分必要,《工作大纲》层次结构较合理,内容较全面,重点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022年11月28日,水利部规划计划司主持召开《导则》编制工作大纲审查会,工作大纲通过审查。
2022年8~2023年3月,按照审定后工作大纲,开展《导则》编制工作,3月上旬形成《导则》征求意见稿初稿。
2023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组织《导则》部分编制组成员赴山东省威海市开展地下水库工程现场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成果对《导则》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2023年4月27日,《导则》编制组召开内部讨论会,对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内部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2023年5月,按照内部讨论会意见,对《导则》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完善汇总。
2023年6月,对《导则》征求意见稿初稿环境评价等部分章节向专家进行专题咨询,并修改完善。
2023年7月,形成《导则》征求意见稿。
3.主要起草人及承担的工作
根据编制工作计划安排,本规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组织实施和主编,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参编。编写分工及各起草人所做的工作见表1。
表1主要起草人及分工安排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工作分工
单位
王志强
副院长/教高
地质
主编
水规总院
吴剑疆
处长/教高
水工
技术协调,设计部分负责人
水规总院
唐景云
副处长/教高
工程规划
规划部分负责人
水规总院
任增平
教高
水文地质
地质部分参编
水规总院
杨春宝
高工
水工
设计部分参编、统稿
水规总院
孙立飞
工程师
水工
规划、经济评价参编
水规总院
张福然
高工
水文
水文部分编写
水规总院
张超
工程师
水工
设计部分参编、统稿
水规总院
刘培斌
教高
地质
单位技术负责
北京市院
姚旭初
教高
地质
地质部分负责人、设计部分参编
北京市院
王彪
工程师
地质
地质、设计部分参编
北京市院
袁鸿鹄
教高
规划
规划部分参编
北京市院
张维国
教高
水利工程
单位技术负责、施工部分负责人
山东省院
成栋
高工
水工
设计部分参编
山东省院
冯义武
工程师
水工
设计部分参编
山东省院
张超
高工
施工
施工部分参编
山东省院
刘晓丽
教授
水利工程
评价部分负责人
清华大学
王恩志
教授
水利工程
评价部分参编
清华大学
刘海瑞
副总经理
水利工程
规划、设计部分参编
中水北方公司
二、主要内容及来源依据
(一)正文内容
1.总则
明确标准制订目的、适用范围、总体原则、引用标准等
2.术语
对标准中关键术语进行解释。
3.基本规定
对地下水库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等做出总体规定。
4.水文
结合地下水库特点,对地表径流和洪水成果提出原则性要求。
5.地质勘察
重点针对地下水库水文地质勘察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
5.1一般规定
5.2水文地质勘察内容
5.3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及要求
6.建库条件评价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水源条件等,对建库条件评价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规定。
6.1评价内容
6.2评价方法
7.工程规划
结合工程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论证,提出工程任务和规模确定原则和方法,并对工程总体布局原则进行规定。
7.1一般规定
7.2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任务
7.3工程规模
7.4工程总体布局
8.工程布置和建(构)筑物设计
针对地下水库工程选址、工程方案比选、建筑物布置和设计等的工作内容、主要技术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
8.1一般规定
8.2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
8.3工程选址、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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