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
技术指南》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团体标准项目《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技
术指南》是根据协会《关于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
检测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制立项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的。下达
任务名称为《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技术指
南》。
(二)参与单位
本标准由中山市气象防灾减灾协会(T/ZSLD)提出并归口,
由中山市防雷减灾事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对技术规范进
行研讨,负责《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技术指
南》的起草编制工作。
(三)主要工作过程
(1)标准启动会
2024年12月12日,召开团体标准制订启动会暨第一次全
体会议,主要介绍标准定位、内容框架、编写要求、注意事项以
及讨论标准制订内容等,并成立了编写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确
定了编写方案、分工任务及编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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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准立项会
2025年3月21日,召开团体标准立项专家评审会,主要评
审团体标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技术指南》
立项的可行性,经专家组讨论一致通过。
(3)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一次小组会议,会议主要听取主
编单位关于前期编写工作、标准的编制思路、标准框架、主要内
容的介绍等,各参编单位针对标准初稿进行逐条讨论,并对需要
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进行了任务分工。各参编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的
内容进行书面意见反馈,主编单位汇总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4)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与会人员听取了
小组会议关于前期编写及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并对本标准
内容进行了逐章逐条讨论,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编写组按
照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本标准的
征求意见稿。
二、立项的必要性
本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
检测技术有关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因雷电防护装置
隐蔽工程未经分项检测,无法确保检测质量等因素引发的雷电灾
害事故发生,从而有效的保障建(构)筑物人员的人身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中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分项检测。本标准是雷电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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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的重要技术依据,可最大限度的减少
雷电灾害损失。
三、标准编制原则、标准框架和内容的确定
本标准编制原则如下:
(一)科学性
本标准结合国际IEC标准、国家最新防雷标准中的技术规范
及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检测的实际运用状况编制而成,因此具
有科学性。
(二)创新性
本标准首先是填补了关于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检测标准
中的空白,特别是针对已隐蔽工程分项检测技术,具有很大的创
新性。
(三)可行性
本标准的编写注重与同一领域标准之前的协调性,尤其考虑
本领域基础标准的情况,注意采用已发布的标准中做出的规定,
确保制定的标准具有可行性。
(四)规范性
本标准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符合标准编写要求。
本标准的所有条目在表达上力求做到清晰明确,无模棱两可、含
糊其辞或易于产生歧义的表达;在方法上力求做到务实、有效、
可操作。
(五)注意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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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及时关注最新修订或出版的IEC标准
和相关国际标准等作为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的
一般规定、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和检测程序等要求。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中雷电防护装置隐蔽工程有效性检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