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燃煤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二〇年十月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本任务来源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典型面源排放
标准评估和制修订的技术方法体系研究”所属课题“民用燃煤大气污染物全过程控制及相关
标准研究”,北京全华环保技术标准研究中心为承担单位。
1.2工作过程
1.2.1第一阶段
任务承担单位接受任务后,立即成立了《民用燃煤污染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编制组。
2016年7月启动,民用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考虑到我国不同区域的自然地
形、生活生产特征、能源可获得性和经济基础等各方面的差异,在选取调研区域时应体现地
区差异性,选取的典型民用燃煤污染源能够体现民用燃煤大气污染整体现状。
基于以上原则,考虑南方与北方、山区与平原之间在民用燃煤使用上的差异较大,本课
题拟选取京津冀区域和长三角区域作为调研区域。在对上述区域的排放源进行初步摸底调查
的基础上,明确当地排放源的主要构成,选取合适的排放源分类级别,以确定污染源排放的
数据调查和收集对象。
1.2.2第二阶段
2017年7月—2018年6月,对民用燃煤污染源进行分类,并调研燃煤消耗量。根据民
用燃煤的特点,第二级分类按燃料型式分为型煤、原煤和其他,第三级分类按燃料类型细分
为蜂窝煤、其他型煤、无烟煤原煤、烟煤原煤、兰炭、焦炭等。
民用燃煤消耗总量数据的获取可采用统计调查法;更细致的第二、三级分类数据,在无
法直接从当地能源统计数据或农村统计数据中获取时,可采用逐村调查法、抽样调查法或卫
星遥感法获取不同时段(采暖季、非采暖季)各类型民用燃煤的消耗量数据。本研究拟采用
抽样调查法为主,其他调查法为辅的综合调查方法。
调查内容:组织调查的各家各户填写统一的调查表,填写各类型民用燃煤全年及采暖季
用煤量,同步调查炉具类型等信息。主要涉及民用燃煤的种类、用途、用量等使用情况,炉
具类型及炉具热效率等,以及农户的家庭人口、住房面积、采暖期长短等用户信息。
调查方法:采用现场调查的方式,即通过召集居民集中填报配合入户现场调查的方式开
展问卷调查。问卷填写方式可采取调查员询问调查对象并填写,或由调查对象直接填写后再
经调查员审核。
1.2.3第三阶段
2018年7月—至今,编制组对我国典型民用煤使用区域进行重点调研,根据污染物对
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污染防治技术,筛选并确定污染物控制项目、控制指标以及排放限
值,进一步修改完成《民用燃煤污染控制可行技术指南》及其编制说明。
2指南编制的必要性分析
2.1国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1.1《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意见》
国务院于2011年10月17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意见》(国发〔2011〕35
号)。意见中指出要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
各地区实施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试点。
2.1.2《“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中要求大幅减少冬季散
煤使用量,尤其是重点区域如京津冀、山东、长三角及珠三角等,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