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评价
技术导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号),
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科学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创建与评估工作,助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编制组经广泛调研,总结吸收国内装配式建筑示
范城市先进经验,在反复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包含: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示范创建;5示范评估。
本导则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
释。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寄送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乐
路4号;邮编:450053)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4示范创建4
5示范评估5
5.1控制项5
5.2评价项5
5.3加分项6
附录A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创建评分表7
附录B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评估评分表8
I
1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评价,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创建与评估。
1.0.3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创建应结合城市基础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发展规划及项目落实、配套政策、组织
管理与保障措施等方面综合确定。
1.0.4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评估应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从组织机构、发展政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监督考
核、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1
2术语
2.0.1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在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在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支持政策、技术标准、项目实
施、发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