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肃天水市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下列关于国家主席的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是()。
A.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有权发布特赦令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必须由年满四十五周岁且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我国公民担任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副主席人选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对我国宪法中关于国家主席相关规定的理解。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有权发布特赦令,符合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当选条件为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宪法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此规定符合宪法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非根据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副主席人选,该表述与宪法规定不符。综上,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表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副主席人选。
2、继承权的丧失是指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下情形中,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的是()。
A.甲为了早点继承其父亲的财产,雇人将其父亲杀死
B.乙主动将父母接来身边养老而获得了全部遗产
C.丙雇人将其弟弟杀死以获得更多遗产份额
D.丁在其父母死后伪造了一份遗嘱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种行为,无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会丧失继承权。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雇人杀死父亲属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雇人杀死弟弟是以争夺遗产为目的杀害其他继承人,死后伪造遗嘱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均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主动将父母接来身边养老并获得全部遗产,不属于以上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因此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
3、某企业在过去多年间任务完成情况良好,职工经济收入也较高,但领导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却十分糟糕。该领导可能是管理方法中所说的()。
A.贫乏型
B.俱乐部型
C.任务型
D.中间型
【答案】:C
【解析】该题描述了企业任务完成好、职工经济收入高,但领导和职工关系差的情况。在管理风格中,任务型领导更注重任务的完成,会将主要精力放在如何高效达成工作目标上,以确保组织的生产效率和业绩。为了实现任务目标,他们可能会较少关注员工的需求、感受和人际关系,从而导致领导和职工关系较差。而贫乏型领导对生产和人员都漠不关心;俱乐部型领导更注重员工的需求和感受,致力于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中间型领导试图在任务完成和人员关怀之间取得平衡。所以该领导可能是任务型领导。
4、下列文句中,与“观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包含相同哲理的是()。
A.将欲夺之,必固予之
B.和实生物,同期不继
C.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D.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
【答案】:D
【解析】“观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意思是观察言论一定要责求它的实际用途,观察行为一定要责求它的实际功效,强调实践和实际效果的重要性。“将欲夺之,必固予之”体现的是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哲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说的是不同事物相互结合才能产生万物,强调的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推动事物发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强调的是要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提前做好规划才能成功。“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意思是对事物最好的证明是看看他是否有效,对理论最好的检验是看它有没有证据,突出了实践和实际效果的重要性,与题干包含相同哲理。所以应选表达实践和实际效果重要性的选项。
5、联合行文时,若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通常应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在前面,若有“文件”二字,应置于发文机关名称()。
A.右侧
B.左侧
C.上侧
D.下侧
【答案】:A
【解析】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是特定的格式要求,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这样的排版符合相关公文格式规范,能保证公文格式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所以答案是右侧。
6、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