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聊城市高唐县招聘教师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甲欲夺取乙脖子上的项链,趁其不备动手抢夺,在争夺过程中,乙因反抗致颈部动脉血管受伤,则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答案】:D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来逐一分析。首先看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使他人来不及抗拒,从而取得财物。在本题中,甲乘乙不备动手夺取其脖子上的项链,符合抢夺罪乘人不备公开夺取财物这一行为特征。虽然在争夺过程中乙颈部动脉血管受伤,但这并非是甲基于抢劫的故意而实施暴力导致,而是乙反抗过程中造成的,所以其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再看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胁迫等行为是行为人故意用于压制被害人反抗以获取财物的手段。而本题中甲最初只是乘人不备夺取项链,并非一开始就使用暴力压制乙的反抗来获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劫罪。接着看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本题中,甲是乘乙不备公开夺取项链,并非秘密窃取,所以不构成盗窃罪。最后看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核心是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而本题中并不存在这种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情况,所以不构成诈骗罪。综上,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2、规范性公文标题的时间是()的时间。
A.公文发布
B.公文讨论
C.公文打印
D.以上都不对
【答案】:A
【解析】规范性公文标题中的时间通常是公文发布的时间。公文发布时间体现了公文生效和开始执行的起始点,具有重要的法定效力和时间界定意义。公文讨论阶段只是公文形成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此时公文还未最终确定和生效,不能作为标题中的时间。公文打印时间只是文件制作过程中的一个操作时间,不具有代表公文效力起始的关键意义。所以规范性公文标题的时间是公文发布的时间。
3、热恋时,甲送给女友乙一幅名画,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半年后甲欲要回名画。甲()。
A.无权要求乙返还,因为已超过诉讼时效
B.有权要求乙返还,因为赠与合同可撤销
C.无权要求乙返还,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D.有权要求乙返还,因为此赠与行为属情谊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对题干情况进行分析。在赠与行为中,当赠与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后,赠与合同一般就已经履行完毕。本题中,甲在热恋时送给女友乙一幅名画,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名画已经交付给了乙,这意味着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实际履行。从诉讼时效角度来看,该情形并不符合因诉讼时效导致甲不能要求返还的情况;赠与合同可撤销通常有法定的几种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本题中并不涉及这些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情谊行为是指行为人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与他人的相互关切、爱护的感情为目的,不具有受法律拘束意思的,后果直接无偿利他的行为,但此处甲的赠与行为已经构成有效的赠与合同,并非单纯的情谊行为。综合以上分析,甲在将名画交付给乙后,无权要求乙返还,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4、在一份公文中,发文机关标志()排布,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应当遵循醒目、美观、庄重的原则。
A.左对齐
B.居中
C.右对齐
D.两端对齐
【答案】:B
【解析】在公文格式中,发文机关标志通常居中排布。左对齐、右对齐和两端对齐不符合发文机关标志排布的规范要求,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的发文机关标志需要保持整体的对称与协调,居中排布能更好地体现公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并且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也都是为了达到这样的视觉效果和公文庄重性要求。
5、现役军人死亡,下列哪种情形属于因公牺牲?()
A.癌症晚期,手术治疗无效后去世
B.因私外出期间突发车祸去世
C.在疾病治疗期间因医疗事故去世
D.在执行任务中或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
【答案】:D
【解析】现役军人因公牺牲是指军人在履行职责或与军事相关活动中,因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死亡。癌症晚期手术治疗无效后去世,是因自身疾病正常医治无效的自然死亡结果,并非因履行职责或军事相关的意外导致,不属于因公牺牲。因私外出期间突发车祸去世,此情况是在非履行军事职责的私人活动中发生意外,不符合因公牺牲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