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百万英才汇南粤”大亚湾开发区招聘公办学校教师358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上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
A.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B.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C.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D.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答案】:B
【解析】题干中描述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健康展开的举措。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旨在提升人民健康水平,需要在医疗卫生领域进行全方位的改革和建设,题干内容与之紧密相关。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主要围绕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重点在于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经济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侧重于社会治理方面,涵盖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基层治理等多个领域;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主要关注就业市场和收入分配问题,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无直接关联。所以该题答案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2、周某向王某借款6万元,约定6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此后,周某一直未还款,王某也未要求周某归还。4年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周某归还借款及利息。法院公告传唤周某,但周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应不予立案
B.因周某一直未能到庭,法院应延期审理
C.法院应判决周某偿还王某本金6万元及借款利息
D.法院应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审理程序的规定,对各说法逐一进行分析判断。借款约定6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4年后王某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但周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对于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法院在立案时主要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形式要件,而非审查实体上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立案受理,而不是因已过诉讼时效不予立案。周某未到庭参加诉讼,并不一定导致法院延期审理。延期审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等,题干未表明存在这些情形。在周某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应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应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王某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法院应支持其合理诉求,判决周某偿还王某本金6万元及借款利息。由于周某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综上,正确的说法是法院应判决周某偿还王某本金6万元及借款利息。
3、刘男按照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以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便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各表述逐一分析。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办理结婚登记,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主张返还彩礼,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况,是可以主张返还的,所以“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的表述错误。刘男主张彩礼返还,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要求返还彩礼适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表述错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在离婚的条件下主张返还彩礼,该表述正确。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若不存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法定情形,一般不能主张返还彩礼,所以“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表述错误。综上,正确表述为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4、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价格的形成以()为基础。
A.货币发行量
B.竞争
C.价值
D.产品供求关系
【答案】:C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