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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金关二期39课件.ppt
文件大小:1.01 M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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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金关二期1.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系统简介金关工程(二期)(简称“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由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等多个分系统组成。1、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分系统延续现有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基本形式,总体上仍设置有建账、扣账、核账3大环节,结合料号级管理、风险分析、智能化作业、分层级管理等要求进行整合设计,打造新型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模式。2、加工贸易账册管理分系统的实施更加贴近企业生产实际的料号级管理、料号级备案、料号级清单核注底账、项号级通关、料号级核销等操作。3、保税流转管理分系统建立了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对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无纸化作业、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审核。2020年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全面上线以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不再使用QP系统,而是通过登录“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使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保税核注清单是金关二期保税底账核注的专用单证,属于办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相关单证。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设立金关二期保税底账,在办理货物进出境、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及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加工贸易企业间保税货物流(结)转业务的,相关企业应按照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设定的格式和填制要求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数据信息,再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报关手续。2.保税核注清单申报的法规要求3.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系统报关在金关二期保税核注清单系统启用后,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余料结转、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后未获得收入)、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结转手续的,可不再办理报关单申报手续;3.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系统报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企业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需要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手续的,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数据由保税核注清单数据归并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