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ConsolidatedIncome)是指除所有者的出资额和各种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
的款项以外的各种收入。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80年在第3
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3)(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后为1985年发布的SFA
C6所取代)的解释,综合收益是指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与非业主方面进行交易“
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引起的权益(净资产)变动。它包括这一期间内除业主投
资和派给业主款外,一切权益上的变动。”
简介
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认为:虽然综合收益中“
各种来源的现金是同质的,但它们却可能在稳定性、风险性和可预测性上
有所不同。就是说,各种来源的综合收益特征可能彼此悬殊,这表明需要
综合收益的各种组成内容的信息”。FASB将综合收益分为基本组成部分和
中介组成部分。前者包括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收入和费用主要产生
于核心交易和事项,受管理当局控制;利得和损失是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以
及其他事项和情况的结果,基本不受管理当局控制。后者包括毛利额、税
前经常性收益、经常性经营收益、盈利、净收益等。后两者是其中最重要
的部分。盈利和净收益的关系为:盈利+前期会计调整项目的累计影响=净
收益。
产生背景
(一)传统会计收益的缺陷
传统会计收益的报告模式是以实际交易为基础,以收益实现原则、历
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为规范的。尽管传统会计收益客观、可检验和谨慎,
但却是许多人为规则的产物。因此,一直受到众多批评。表现在:(1)坚
持收益确定的实现原则,使计算的收益并非企业的全部收益,即未包括未
实现的持产损益;(2)以现时价格计量收入、以历史成本计量费用,使成
本未能得到真正回收,造成虚盈实亏;(3)历史成本计价使资产负债表所
反映的资产仅是过去未分摊资产成本的余额,使资产负债表失去了意义;
(4)稳健原则和配比原则都基于主观因素,使计量结果缺乏可比性。配比
原则还使得资产负债表出现了递延借项和递延贷项等模糊概念。
(二)会计目标的变化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会计目标由受托责任观向决策有用观转移,
以及企业面临的经济环境日趋多变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日益复杂,传统的会
计确认标准受到猛烈冲击,传统的财务报表已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会计计量出现了以公允价值替代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趋势。由
于受传统收益确定模式的制约,许多未实现已确定收益只能绕过收益表直接
进入资产负债表。这些做法使收益的透明性大受影响,降低了财务业绩信息
的有用性。
为了实现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及克服传统会计收益报告模式的缺
陷,许多国家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纷纷推出第二业绩报表“”。改革传统的
收益确定模式,报告综合收益,已成为当前会计改革的迫切要求。
发展
1776年,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提出了收益的概念,1890年,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将收益的概念定格为财富的增加““,并引入了
企业,提出了区分”实体资本和增值收益的思想。1946年,希克斯在《价格
与资本》中指出收益是指在保持期末和期初同等富裕的情况下,可以消费
的最大金额。这些都都是经济学收益观。随着会计学的产生和发展,会计
学收益观也应运而生,会计学收益观是指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
期、货币计量的会计假设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运用
会计学的专业方法,确定企业在一定期间实际经济交易的成果。由于会计
学收益观,具有明显的客观性、可验证性和可操作性,因而很快便得到迅
速发展。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会计学的发展,随着人们对会计收益的
确认、计量和分析的研究不断深入,人们逐渐发现了传统收益的缺陷:会
计收益没有考虑物价变动、持有得利、商誉以及它们价值变动对企业收益
产生的影响,而只是追求可靠性、可验证性和可计量性,这显然是满足不
了使用者的客观需求和要求。于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会计学界又开
始研究和发展收益理论,20世纪70年代以后,各种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
具纷至踏来,跨国公司不断涌现,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企业的经营活动日
趋复杂,传统的遵循历史成本原则,配比原则和谨慎原则的收益再也无法
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各种人为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