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一篇公文结构的思路安排可依据公文主题的需求,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写作,如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空间位置移动或事情发生的经过等。这体现了公文结构的()。
A.思维的稳定性
B.层次的无序性
C.表达的多样性
D.主体的法定性
【答案】:C
【解析】公文结构的思路安排能根据主题需要采取按时间先后、空间位置移动、事情发生经过等不同形式写作,这表明公文结构在表达上有多种方式,体现了表达的多样性。思维的稳定性强调思维的恒定,与题干体现的多种写作形式不符;公文结构层次是有逻辑和顺序的,并非无序;主体的法定性是指公文的制发主体具有法定性,和公文结构写作形式无关。所以答案是表达的多样性。
2、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供领导机关制定决策或指导工作参考,不要求批复,应使用的文种是()。
A.意见
B.请示
C.通告
D.通知
【答案】:A
【解析】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供领导机关制定决策或指导工作参考,且不要求批复。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批复。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公文。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所以符合题目描述的文种是意见。
3、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A.国家所有
B.农民集体所有
C.农民个人所有
D.乡镇政府所有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国家所有是指由代表国家的政府对国有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不在国家所有范围内。农民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对土地进行自由买卖等处分行为。乡镇政府是行政机关,并非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享有对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
4、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的乡试中,中举者被称为()。
A.秀才
B.举人
C.贡生
D.进士
【答案】:B
【解析】明清科举考试分为多个阶段,童生试合格者称为秀才,秀才才有资格参加乡试。乡试是省级考试,通过乡试中举的人称作举人。举人的地位比秀才更高,有一定的仕途机会。而贡生是指那些在国子监读书或取得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进士则是通过最后一级考试即殿试者。所以明清科举考试乡试中举者称举人。
5、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等行为构成了()。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B.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C.制假、售假罪
D.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不同罪名的理解与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该罪强调的是产品质量方面存在欺诈性,更多侧重于产品的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不一定涉及有毒有害的物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工业酒精含有甲醇等有毒物质;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污水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石灰并非食品原料且对人体有害。这些行为都是在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制假、售假罪”并不是我国刑法中的规范罪名。在司法实践和刑法规定中,涉及制假售假行为通常会以具体的罪名来认定,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行为。该罪强调的是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但并不一定是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综上所述,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用不能饮用的污水兑制酱油、用石灰掺进牛奶中等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利基市场营销又称“缝隙营销”或“补缺营销”,是指企业为避免在市场上与强大竞争对手发生正面冲突,而采取的一种利用营销者自身特有的条件,选择由于各种原因被强大企业轻忽的小块市场(称“利基市场”或“补缺基点”)作为其专门的服务对象,对该市场的各种实际需求全力予以满足,以达到牢固地占领该市场的营销策略。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利基市场营销的是()。
A.在各大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