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40
CCSB61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XXXX-XXXX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牡丹江分院、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绥化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岳胤、田树新、吴迪、高群、黄思明、吴洪军、邹威、陶双勇。
Ⅰ
DB23/TXXXX-XXXX
沙松纸浆用材林培育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沙松(AbiesholophyllaMaxim)纸浆用材林定向培育的苗木、立地、栽培技术、幼林
抚育、经营技术、有害生物防治、生产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沙松以纸浆用材林为培育目标的丰产培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23473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规程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LY/T1706速生丰产用材林培育技术规程
DB23/T343国有林区更新造林技术规程
DB23/T2532沙松纸浆用材林育苗技术规程
DB23/T2701森林抚育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苗木
4.1苗木质量
采用裸根苗,苗龄型为S、S,苗高>25cm,地径>5mm,主根长>15cm,侧根数>12条,
2-22-3
新根生长数量(TNR)按GB60005执行。
苗木应生长健壮、发育良好、顶芽完整饱满、充分木质化、根系完整发达、无林业检疫对象病虫害。
不应使用窝根苗、已萌动苗、风干苗和机械损伤苗。
4.2苗木管理
苗木起苗、包装、运输按DB23/T2532执行。苗木调运检疫按GB/T23473执行。
苗木运至造林地前应剪除过长主根,保留主根长12cm~13cm,并保留须根,然后苗根沾吸水剂。
苗木运至造林地不能立即栽植的要进行假植。栽植时用苗木罐装苗。
3
DB23/TXXXX-XXXX
5立地
5.1地类选择
选择生态公益林之外的退耕还林地、采伐迹地、宜林荒山荒地、郁闭度0.6以下疏林地等造林。
5.2立地选择
选择中等偏上的立地条件。坡向为阴坡、半阴坡,有效土层(A+B层)>30cm,或土壤A层厚>
15cm、平缓坡、中下坡位。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沙松纸浆用材林立地类型划分见附录A。
6栽培技术
6.1清林割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