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
B6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23/TXXXX—XXXX
森林火灾林木损失调查评估技术规程
2020-XX-XX发布2020-XX-XX实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T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标准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23/T1574-2014的修订。
——修改了项目标题,增加了“调查”内容;
——确定了调查评估对象;
——对受害森林面积进行了修订;
——修订了统计评估方法;
——增加的部分附录。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森林防火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大兴安岭森林经营部技术推广站、黑河市草原服务站、
逊克县防火指挥部、黑龙江省庆安国营林场管理局、泰来县应急管理、黑龙江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五
常市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宾西示范林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广菊、滑莎、刘恒旭、罗玉亮、苏晓莉、黄鹤、石铁峰、宋晋军、刘少卓、
王大川、王丽娜、宫莉、刘桂英、阚学权、吕爽、原雪娜、曾闯、李英明。
I
DB23/TXXXX—XXXX
森林火灾林木损失调查评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火灾林木损失调查评估技术规程的调查评估对象、森林火灾基本情况调查、林木
损失调查、损失统计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生森林火灾后林(苗)木损失评估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23/T1376森林火灾林木受害程度判定
LY/T2407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
LY/T2408重大自然灾害林业灾损调查与评估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
3调查评估对象
3.1森林火灾确定
森林火灾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林地”上的非控制性燃烧。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森林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确定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
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3.2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发生森林火灾林地、林木、幼树幼苗。
3.3调查评估内容
a)调查火场基本情况及火场面积;
b)调查过火区域不同调查类型标准地林木(幼树幼苗)特征及林木受害程度;
c)评估过火区域受害森林面积、受害林木损失、受害幼树幼苗损失。
3.4调查承担单位
森林资源灾害调查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4森林火灾基本情况调查
4.1火烧迹地基本情况调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