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140
CCSP67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5113—2025
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ofonlinemonitoringsystemfordustinport
2025-04-16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 版
2025-05-16实施
DB
DB32/T5113—2025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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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5113—2025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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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Ⅲ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总体要求 1
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 2
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 3
数据管理系统 5
系统验收 6
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 6
参考文献 7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正军、王勤、高菲、邹庆、张丽、王楠、孙俊、史奥运、田丽娟、赵恒、杨晓阳、孟宇、袁坤成、梁妍、张韧、陈露、邵丽红、邱昱皓、杨帆、沙薇、钱思放、胥涛、程建钧、孙俊、王庆文、张雅先、王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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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陆域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与技术指标、监测点位与设备安装、数据管理系统、系统验收、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矿石、矿粉、砂土、黄沙、机制砂、石子等易起尘货种露天作业的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改造与运行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JGJ/T46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
JJG846 粉尘浓度测量仪
YD5098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粉尘 dust
由自然力或机械力产生并能够悬浮于空气中的固态微小颗粒。
2
无组织排放源 unorganizedemissionsources
设置于露天环境中具有无组织排放的设施。
3
港区周界 boundaryoftheportarea
港口陆域与外界环境接界的边界。
注:通常依据法定手续确定边界。
总体要求
4.1 从事易起尘货种露天作业的港口应在港区陆域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
4.2 监测指标应包括总悬浮颗粒物(TSP)、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μm的颗粒
物(PM10)和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PM2.5),宜保留可扩展性。
4.3 粉尘在线监测仪的监测方法可选择光散射法和β射线法。
.4 选用的粉尘在线监测仪应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及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EP)。
系统组成与技术指标
1 系统组成
.1 粉尘在线监测系统由粉尘在线监测仪、象参数仪、视频监控仪、数据管理系统及其他辅助设备等构成,宜配备用户终端,还可根据管理需求配置其他功能模块。
.2 粉尘在线监测仪由粉尘样品采集、流量控制、监测终端等模块组成。
.3 气象参数仪由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等传感器组成。
.4 视频监控仪由摄像机和云台或球机组成。
.5 数据管理系统由数据采集与传输模块、数据存储与处理模块组成。
.6 辅助设备由供电电源、通讯设备和北斗卫星定位仪组成。
.7 用户终端由智能移动设备、个人电脑等组成。
2 系统技术指标
.1 粉尘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粉尘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
指标
技术要求
监测方式
连续自动监测
监测方法
光散射法
β射线法
监测量程
至少覆盖0.01mg/m3~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