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01
CCSR06
交通运输节能量核算规范
2025-04-16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节能类项目节能量……………………1
6其他创新类项目节能量………………2
附录A(资料性)各类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3
附录B(规范性)节能类项目节能量核算方法………………………4
参考文献……………………26
I
前言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现代交通节能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毅、程东祥、蒋伟、颜大伟、陈静、万丽娟、刘磊、汪其超、赵静、葛升阳、费依涵、
金子琪、董莉、程子璐、梁承健。
Ⅲ
交通运输节能量核算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节能量核算的基本要求、节能类项目节能量和其他创新类项目节能量的核算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交通运输节能量核算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4969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JTG/TD70/2-01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节能量amountofenergysaving
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减少或清洁能源消耗的数量。
3.2
投资额amountofinvestment
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为止,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总和。
4基本要求
4.1项目能提供投资额,项目投资额应为实际投资额数量。
4.2节能量计算所用的基期能源消耗量应为实际能源消耗量。
注:无特殊说明默认统计周期为1年,不满一年的最低统计周期不少于1个月。
4.3节能量或投资额计算应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采用相应的计算方法。
4.4计算节能量时,各种能源折算应采用标准煤当量,其能源折算系数见附录A。
5节能类项目节能量
5.1总则
节能类项目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措施,对现有设备、工艺或系统的改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节能类项目的节能量通常体现在它们采用了高效节能的设备、优化的工艺流
程以及智能控制系统等技术手段,带来节能效果和环境效益。
1
DB32/T51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