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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简化审批流程、压
缩审批时限,在全省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工
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原
则,整合公租房审核涉及的身份、车辆、收入、婚姻、社保参保
缴费、不动产登记等信息,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多
事集成、一次性办结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办理模式,2024
年10月31日前全省上线运行。
二、工作路径
(一)开发专项工作系统。省住建厅牵头,省政数局等有关
部门配合,开发“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专项工作系统,实现
“一件事”包含的相关信息快速核验,并在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
(含PC端和移动端)设置服务入口,方便群众申报。
(二)完善线下办理渠道。在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及街道(社
区)设立工作窗口,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受理群众申报资料
或指导群众通过网上系统自助完成申请。
三、工作措施
一是省住建厅明确业务需求,省政数局组织开发工作系统,
住建(住房保障)、公安、民政、教育、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
登记、残联等部门配合完成信息核验。系统收到办事群众填报的
信息后,自动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住建(住房保障)、公安、民政、
教育、市场监管、税务、不动产登记、残联等部门的业务系统进
行核验,或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相关部门上传的数据进行核
验。核验结果数据传至群众申请地街道(社区)的住建(住房保障)
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按程序进行实物分配或租赁补贴发放;
复审不合格的,由系统通过短信以及政府网站用户中心反馈申请
人,告知其不合格原因。
二是省住建厅牵头编制《高效办成一件事“申请公租房”办
事指南》,列明事项所属部门、申报材料、咨询电话,将原各部
门逐一告知变为一次性整体告知。
三是省住建厅征求各部门意见,明确申请必要材料,制做“公
租房保障申请表”。
四、工作分工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形成“申请公租房”审核材
料清单需求;核查申请人享受住房保障信息;对各部门反馈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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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对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对申请人房
屋征收情况进行核验,核验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确保数
据更新频率和质量。
(二)公安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请人身份、
车辆、死亡户口注销信息的核验,反馈核验结果,确保数据更新
频率和质量。
(三)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各类低收入家
庭、婚姻等信息进行核验,并反馈核验结果,确保数据更新频率
和质量。
(四)社保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请人社保参
保缴费情况核验,具体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是否发放退
休金及退休金额度等信息,并通过系统反馈核验信息,确保数据
更新频率和质量。
(五)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请人不
动产信息检验,反馈核验结果,确保数据更新频率和质量。
(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请人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任职或参股等信息核验,并反馈核验结果,
确保数据更新频率和质量。
(七)税务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请人及家庭
成员缴纳社保工资基数等信息核验,并反馈核验结果,确保数据
更新频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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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残联部门。负责“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申请人所持残
疾人证信息核验,并反馈核验结果,确保数据更新频率和质量。
(九)政数部门。负责具体开发专项工作系统,在吉林省网
上办事大厅(含PC端和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添加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办事指南及入口,并会同有关部门保障
系统平稳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
精心组织,强化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