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编外人员1人模拟试卷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______对于进攻相当于信奉对于______。()
A.防御——背弃
B.勇猛——虔诚
C.城池——真神
D.前进——恭敬
【答案】:A
【解析】防御和进攻是一对反义词,信奉和背弃是一对反义词,所以应选择此选项。
2、若洪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依据《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起计算。
A.判决确定之日
B.判决生效之日
C.判决执行之日
D.判决宣告之日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宣告之日并不意味着判决已经生效,有可能当事人会上诉等导致判决未确定。判决执行之日并非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点。所以在本题情形下,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下列法律知识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B.我国适用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
C.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答案】:C
【解析】关于本题各知识点,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法律对试用期设置的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我国适用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一般预防是预防社会上不稳定分子走上犯罪道路。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该规定保障了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并确保司法程序的高效有序进行。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体现的是被继承人的意志,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所涉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不存在代位继承情况。所以表达错误的是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一说法。
4、作为风景画家的他在作品里加进了人的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______在每个人心底的______的诗意。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潜藏温柔
B.埋藏独特
C.积压朦胧
D.沉睡汹涌
【答案】:A
【解析】第一空,诗意存于心底,它是一种感觉,一种难以名状、若有若无且与人的潜意识有关的感觉,所以用“潜藏”比“埋藏”“积压”更合适。第二空,诗意带来的感觉应是舒缓轻柔的,所以用“温柔”比“汹涌”更为恰当。
5、于某是一名10岁童星且收入颇丰,其父亲听闻某地房价将上涨,便用于某的钱购置了一套房屋,产权登记为于某。一年后,该地发生地震,房价大幅下跌,于某此套房产的市场价格相较于购买时下降了30万元,跌幅超过50%。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于某父亲的行为致使于某遭受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B.由于地震是意外事件,于某的父亲可以免责
C.由于于某父亲的行为造成于某重大经济损失,于某的母亲可以去申请法院撤销于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
D.于某父亲的行为,是代理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民法典》关于监护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对题干中于某父亲的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题中于某10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用于某的钱购买房产,并非是为了维护于某的利益,而是听说房价要涨进行投资,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某父亲的行为致使于某遭受了经济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于某父亲的行为致使于某遭受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地震虽然是意外事件,但于某父亲的行为导致损失的根源在于其未按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并非因为地震这一意外事件就可免责。仅因一次投资造成损失,并不足以认定达到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严重程度,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需符合法定情形且达到严重程度。于某父亲的行为并非合法有效的代理行为,因为其未遵循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这一原则,不符合法律规定。
6、下列案例中,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既遂的是()。
A.刘某进学校进行盗窃,学校保安巡逻时在财务室将准备盗窃的刘某当场抓获
B.林某入室盗窃,将所盗财物藏匿于该住宅某处便离开,欲过几天再来取走
C.赵某持起子、铁钳等工具撬ATM机欲盗取钱财,因不能撬开而未盗得钱财
D.李某使用技术手段盗取他人的网银密码信息,将他人钱财转入自己的账户
【答案】:D
【解析】盗窃罪既遂的认定标准通常是行为人使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处于行为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