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省中医院贵州医院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在公文写作中常出现一些语病,例如“那种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到头来只能是得不偿失”这句话的语病是()。
A.中心语残缺
B.状语残缺
C.宾语残缺
D.谓语残缺
【答案】:A
【解析】这句话“那种片面强调粮食生产”中,“那种片面强调粮食生产”是一个偏正短语作主语,但缺少与之搭配的中心语,使得句子表达不完整,缺乏明确的表意指向,造成中心语残缺的语病。所以语病类型是中心语残缺。
2、下列批复引语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A.你局来文收悉
B.你局上月报来的请示收悉
C.你局《关于×××的请示》(台人〔2017〕5号)收悉
D.你局〔2017〕5号文《关于×××的请示》收悉
【答案】:C
【解析】批复引语的规范要求是要准确、清晰地引用下级机关的请示标题和发文字号。“你局来文收悉”表述过于笼统,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来文情况,不符合规范要求。“你局上月报来的请示收悉”同样不明确,未提及请示的标题和发文字号,无法准确对应具体请示,不符合规范。“你局〔2017〕5号文《关于×××的请示》收悉”文号和标题的顺序不符合规范,规范顺序应是先标题后发文字号。而“你局《关于×××的请示》(台人〔2017〕5号)收悉”既包含了请示的标题,又有准确的发文字号,且顺序正确,符合批复引语的规范要求。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情形是()。
A.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
B.以婚前个人财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C.非军人的伤残补助金
D.参加围棋比赛获得的奖金
【答案】:C
【解析】本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来分析各选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某些财产明确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以婚前个人财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由于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经营行为获得的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以婚前个人财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非军人的伤残补助金是对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为了保障受伤害一方的未来生活。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非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参加围棋比赛获得的奖金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参加比赛获得的荣誉奖励和经济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参加围棋比赛获得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非军人的伤残补助金。
4、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
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
C.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废止,现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应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租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行为,属于民事范畴,被赡养人可依法要求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的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的规定,会受到相应治安处罚。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了国家安全,此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规定,属于刑事犯罪。所以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是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
5、()正值“三伏天”里的“中伏”前后,此时为一年中气温最高、农作物生长最快的时期。
A.大暑
B.夏至
C.白露
D.惊蛰
【答案】:A
【解析】这道题主要考查对不同节气特点的了解。解题关键在于明确各个选项所代表节气的特征,并与题目中描述的“正值‘三伏天’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