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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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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5 页
更新时间:2025-05-28
总字数:约1.31万字
文档摘要

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9篇

篇1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

乙方(基金管理公司):万家中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信任,愿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

1.证券投资基金:指采用公开募集方式,由投资者出资,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旨在获取收益的投资工具。

2.LOF基金:指上市开放式基金,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申购、赎回,又可以在场内市场进行交易。

二、基金概况

2.基金类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万家中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托管人:(注:此处应注明基金托管人的名称)。

5.基金场所:(注:此处应注明基金的场所)。

三、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主要是通过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成份股,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四、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红利股票。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ETF除外),不得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提供担保。

3.本基金不得投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

五、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与赎回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由乙方规定并公告。

2.投资者须按照规定缴纳申购费用或赎回费用。

3.乙方的赎回申请款项通常在交易完成后T+1日到达投资者的账户。如果款项延迟到达投资者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解释延迟的原因。如果延迟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由乙方提出并公告。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收益分配方案应尽量满足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收益分配时间、比例和方式等由乙方根据本基金的运行情况和业绩决定并公告。对于收益分配产生的税务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风险揭示与承担

篇2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基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自愿投资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明确双方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基金概述

1.本基金是以中证红利指数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通过LOF(上市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方式进行买卖。

二、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证红利指数的成分股。

2.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三、投资期限

本基金的投资期限为_____年,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金额与认购份额

1.甲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认购的基金份额为______份。

五、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

1.基金管理人为乙方,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

2.基金托管人为某银行,负责基金的托管和资金清算。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查询基金份额、获得投资收益等权利。

2.甲方有按时缴纳认购款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义务。

七、基金的收益分配

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的规定执行。

2.收益分配的时间和方式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公告。

八、风险揭示与承担

1.甲方应充分了解并知晓投资基金的风险,自愿承担投资的风险。

2.乙方不承担投资损失的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修改或补充。

2.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到期、甲方赎回全部基金份额等。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相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空白)(以下空白)附件: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