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专利纠纷与处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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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13 页
更新时间:2025-05-28
总字数:约2.14千字
文档摘要

专利纠纷与处理;专利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我国主管专利的国家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主要任务:

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创造创造授予专利权;创造专利的审查形式;创造专利的专利性;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类型;1;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具有执法职能;专利纠纷仲裁实行的原那么;专利行政案件管辖权;.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管辖权;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管辖权;专利民事案件管辖采取的原那么;专利行政诉讼中企业应注意的问题;法院审理专利行政案件的原那么;人民法院审理专利行政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专利行政诉讼当事人权利;1;不具有广泛性;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而非当事人主动申请;完全相同;;专利权无效程序

出版物:采取国际标准

使用:采取国内标准;;“不相同〞与“不相近似〞的关系;一般消费者;明确、具体的消费群体,而不是假想的人;一般消费者是指明确、具体的消费群体,即普通消费者

假想消费者是指普通设计人员;寻找相同点;;外观设计无效审查中,“不相同〞与“不相近似〞的判断方式;直接比照;要部确实定与一般消费者注意的要素密切相关;该合法民事权利的产生之日早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概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获得申请专利的权利,其将要申请专利的创造创造必须是合法取得的。;专利申请权的特点;专利申请权纠纷的类型;;专利权性质:

财产权;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发生的时间:

一项创造创造被正式授予专利权之后,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该创造创造的真正权利人而发生的权利归属争议。;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性质:

民法上确实认之诉;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中的权利人;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后果:

自始即不存在;〔1〕属于单位的职务创造创造被个人作为非职务创造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

〔2〕属于个人的非职务创造创造被单位作为职务创造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

〔3〕一方完成或几方共同完??的创造创造被完成创造创造以外的人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

〔4〕依据委托合同完成的创造创造在合同无权利归属约定的情况下,该创造创造被委托方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

〔5〕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创造创造在合同无权属约定,又无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情况下,该创造创造被共有人中一方或几方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职务创造创造:

创造人或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或物质帮助所完成的创造创造。;;专利的先申请原那么保护的对象:

已经申请专利或已取得专利的专利权人;创造人的本单位的认定;关于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调开工作后1年内有所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创造创造〞;解决创造人和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不一致纠纷的关键在于:

正确判断哪些人对创造创造作出了创造性奉献;课题负责人与创造创造人的关系;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与专利法上的共同创造人的区别;专利权共有的法律特征;1.依合同的约定产生的共有;;;;;;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

使用了受专利法保护的方法创造专利;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先用权;先用权原那么与专利权的关系

先用权原那么对专利权是一种限制。该原那么确实立不是为了保护创造在先的人,而是为了消除专利“先申请原那么〞带来的某些不公平因素。;先用权的条件;先用权的一种:

在临时过境的交通工具上使用专利的行为;创造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经过说明书正确解释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因此,不能依专利产品本身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附属专利的主要形式;;;等同原那么适用上的例外;多余指定原那么;;;;;局部外观设计专利;关于附属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专利法?第50条的规定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那么,一般可以认为,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中,并不存在附属外观设计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性质:违法行为

除追究民事责任外,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者,还要给予刑事制裁;;;;行政责任;企业专利权法律保护假设干策略;企业专利权法律保护方式;;专利申请阶段的临时性保护;专利申请阶段的临时性保护期费用的支付:;;;从重复授权主体上分析:

〔1〕同一申请人就相同的创造内容先后提出专利申请。多为先申请实用新型,后申请创造专利;

〔2〕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