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混合销售”重大变化及实操应对;;一、目前增值税政策下混合销售争议案例;;二、增值税法“混合销售”概念新变化;增值税法关于混合销售新的规则对于现有业务思考:
根据增值税法关于混合销售定义和税务处理,对混合销售业务进行梳理,是否可以通过业务模式改变降低或者筹划税负(如地产公司买房赠送家电还是赠送物业服务、原本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一起提供、销售货物是签订含运输费用金额还是代收代付方式运输);三、立法前的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延用旧规合理规划税收;例2:EPC项目怎么纳税
之前规定:各地政策不统一。
第一种:按混合销售处理:【江西、深圳】EPC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一个工程项目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纳税人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从业主取得的全部收入按提供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按兼营处理:【河南、湖北、天津】EPC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属于兼营行为,纳税人需要针对EPC合同中不同的业务分别进行核算,即按各业务适用的不同税率分别计提销项税额。
;例3:卖货包运输怎么纳税
之前规定:属于一项货物+一项服务,但需要根据合同签署内容判断是否属于一项经济行为,如果合同明确售价是含运输的,应该按混合销售判定适用税率,一般情况下就是按货物计税。
;关于包运输的典型问题:;;关于打包销售的典型问题:;四、建筑安装服务+特殊货物组合特殊政策是否还会延续;四、建筑安装服务+特殊货物组合特殊政策是否还会延续;规划案例:利用特殊政策降低税负的规划方案
案例:某房地产公司与生产企业签订销售自产消防设备并负责安装业务合同的签订。总价款为6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设备价款为350万元,安装费为250万元。
;合同签订的三种方式,带来三种不同税负
1、签订消防设备销售安装业务合同,明确由生产企业销售并负责安装,总价款600万元(含设备价款及安装费),结算条款整体600万,按进度付款。
2、签订消防设备销售安装业务合同,明确由生产企业销售并负责安装,总价款600万元,其中设备价款350万元、安装费250万元),结算条款明确350万货到付款,安装费按进度付款。
3、签订两个合同,一个销售合同,消防设备价款350万元;一个安装合同,安装费250万元。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