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企业办税指南
目录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流程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和所需资料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上门纳税申报
四、网络抄报税申报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享受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六、相关表证单书(附件)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流程
①提出申请报告
符合一般纳税人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时,应提
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有关合同、章
程、协议书;办税人员名单及其证书;银行账号证明;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
纳税情况综合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开业企业的验资证明;税
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①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经初步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
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由企业填写并上报待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的内容与填制要求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要求填写申请时间、经营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经营范
围、经济性质、开户银行账号、职工人数等。
纳税人年度纳税资料。要求填写生产货物的销售额,加工、修理、修配的
销售额,应税销售额合计,固定资产规模等,以便税务机关据以判断企业是否超
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会计核算状况。要求填写专业财务人员人数,设置账簿种类,能否准确核
算进项、销项税额等情况,以便税务机关据以判断企业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审批意见,由有关税务部门填写。
①税务机关认定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即在企业《税务登记证》
副本首页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增值税税法规定计算应税额,并使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和所需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防伪税控IC卡;
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再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只需携带税控IC卡即可。
对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符合条件而又无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
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发票工本
费,同时开具完税凭证交纳税人。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和上门纳税申报
(一)认证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纳税申报之
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窗口”认证金税工程数据。税务机关认证后,向纳税人下
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对于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抵扣联,税
务机关暂不予抵扣,并当场扣留作调查处理。未经认证的,不得申报抵扣。
(二)办理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3)增值税发票使用明细表;
(4)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明细表;
(5)财务报表;
(6)重点税源监控卡及相关材料(列入重点税源企业);
2、备查资料及其保管: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
(2)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
(3)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收购凭证(发票)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6)运输发票复印件(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数量较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可只附列单份票面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运输发票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整理并装订成册。其中,(1)(2)(4)
(8)项属于整本开具的应按原顺序装订;不属整本开具或开具电脑票的,应按
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对其他作
为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
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以复印件作为备查资料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的记
账凭证册数字号。备查资料应按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分册
加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
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
关规定保管,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