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024
目次
总则 1
术语 2
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3
编制要求 3
编制技术路线 4
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内容 5
一般规定 5
现状研究 5
规划管控 6
设计引导 7
实施保障 8
分区引导 9
总体要求 9
河湟谷地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9
柴达木盆地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10
环湖地区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10
青南三州和祁连山地区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11
成果要求 12
一般规定 12
规划文本 12
规划图件 12
研究报告 12
附录A高原美丽城镇风貌分区内容 14
附录B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研究报告、文本框架参考内容 19
附录C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图件参考内容 35
本导则用词说明 38
引用标准名录 39
条文说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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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工作,促进各地城镇风貌改善和提升工作,完善城镇风貌规划编制体系,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期限应与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规划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彰显时代特征,保护自然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传承历史文化、凸显地域特色、提升城镇魅力的原则。
规划编制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青海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高原美丽城镇
凸显高原特色、高质量规划建设管理的生态优美、设施完善、服务均衡、安全韧性、风貌鲜明、绿色宜居、经济活力的可持续发展城镇。
重点片区
作为城镇发展的核心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能够在城镇发展中促进经济的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辐射带动城镇其他片区发展的地段。
典型片区
城镇中能够体现建筑风格、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特征的区域,在城镇风貌规划中具有导向性作用,具备地域文化特色和历史研究价值的地段。
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编制要求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城镇全域风貌要素,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和城镇发展规律,对本土具有代表性的风貌特色元素进行提炼创新,并对承载其风貌特征的空间环境进行整体规划,控制和引导城镇整体形象塑造。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在遵循上位规划的基础上,与相关规划内容衔接,同时不得违反法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在现状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地域城镇风貌规划的侧重点进行预判,拟定规划总体思路及编制重点,进行整体风貌特色管控和塑造,提出规划控制管理措施、策划近期建设项目。
规划内容包含风貌总体定位、风貌片区控制引导、风貌廊道的控制引导及风貌节点打造设计等,主要体现在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城镇山水空间格局、强化城镇与山水环境的有机联系、塑造城镇特色等方面。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积极鼓励和促进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宣传、咨询和讨论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公众了解规划编制的目的、内容、进展和成果。
规划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各领域社会公众代表对规划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公布规划成果,充分听取公众意
见,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编制技术路线
编制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符合图3.2.1规划编制技术路径的规定。
图3.2.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路径图
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内容
一般规定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以对城镇现状研究和城镇发展的深入理解为基础,编制具有系统性的规划方案。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从现状研究、规划管控、设计引导和实施保障四个方面进行编制。
现状研究
区位分析应明确该城镇在青海省风貌分区中的地理位置、明确城镇规模等级以及有必要但不限于城镇人口、城镇发展水平等所需要明确的内容。
为确保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应与上位和本级已有相关规划衔接。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现状分析宜通过城镇空间格局演变、城镇发展肌理、城镇风貌综合分析等内容展开。
城镇空间格局演变分析宜采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对城镇扩张、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交通发展等深入研究,分析城镇空间格局演变的规律和影响因素,为城镇风貌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城镇发展肌理分析宜采用综合性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对城镇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深入研究。
城镇风貌综合分析内容主要包括风貌要素分析、轴廊带分析和典型片区分析。
城镇风貌要素提炼宜通过分析城镇发展过程中已形成或已规划确定的建筑群体的空间形态、天际线轮廓、基调色彩、材料,以及主要功能片区、城镇路网、街区、滨水地区、山前地区以及其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镇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地区的标志性建筑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