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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三级安全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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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4 页
更新时间:2025-05-28
总字数:约1.51万字
文档摘要
第
第10页共24页
安全教育培训(厂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有:
〔一〕劳动合同保障权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担当的责任。
〔二〕危急、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建议权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批判、检举、控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