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28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二一年十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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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7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100
六、结论 105
附表 107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图
附图3地表水监测断面位置图
附图4秀洲区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5周围环境关系图
附图6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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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8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玻璃项目
项目代码
2018-330411-30-03-010794-000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999号
地理坐标
120°38′50.303″E,30°41′24.721″N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C3051)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57、玻璃制品制造305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四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四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35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比
(%)
0.6
施工工期
8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四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49438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
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天然气最大储存量为575t,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天然气的临界量为10t,因此本项目天然气最大储存量超过临界量,故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镀膜废气和印刷废气,涉及的污染物主要是异丙醇、乙醇和二乙二醇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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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醚,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
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
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
物及氯气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
险物质存储量大于临界量,Q=61.36016
是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从河道取水,无取水口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与《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秀洲区洪合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1120001),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由表可知,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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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建设均符合要求。
表1-2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