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改性沥青、彩色沥青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改性沥青、彩色沥青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市××区××镇××村村北
地理坐标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中“其他”
建设性质
R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备案部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备案文号
×××
总投资(万元)
1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占比(%)
1.0
施工工期
2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中总体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无需开展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海洋、地下水、土壤、声环境专项评价。具体见下表。
表1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苯并[a]芘排放,根据分析内容,排放量为2.9×10-6t/a,排放浓度满足相关标准,排放量很小,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存在××村(项目南侧350m)属于老旧村居,目前基本已无人长期居住,因此本项目可不进行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无需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无需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无需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无需设置
土壤、声环境
不开展专项评价
/
地下水
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不涉及,无需设置
规划情况
名称:《××区人民政府关于齐都镇、敬仲镇、皇城镇、××镇工业集聚区和调整金山镇、稷下街道、齐陵街道工业集聚区范围的通知》(临环字[2022]116号);
规划背景:2022年9月5日,××区人民政府以“临环字[2022]116号”出具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齐都镇、敬仲镇、皇城镇、××镇工业集聚区和调整金山镇、稷下街道、齐陵街道工业集聚区范围的通知》。其中××镇××区四至范围:主要集中在S227辛河路(××镇镇域范围)东西两侧200米范围,道路西侧北至史家村路、南至运粮河路;道路东侧北至站前路南生产路、南至梧台路,不包含××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域。
本项目建设位于××镇××区内,辛河路以西。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镇××区规划环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尚无正式规划环评。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市××区××镇××村村北,××镇××区内,在现有闲置院落内进行建设,不新征土地。厂区东侧、西侧、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原××××公司。
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区人民政府关于齐都镇、敬仲镇、皇城镇、××镇工业集聚区和调整金山镇、稷下街道、齐陵街道工业集聚区范围的通知》(临环字[2022]116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同时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相应用地,不属于《××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详见附图。
2.规划符合性
淄区人民政府以“临环字[2022]116号”出具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齐都镇、敬仲镇、皇城镇、××镇工业集聚区和调整金山镇、稷下街道、齐陵街道工业集聚区范围的通知》(临政字〔2022年〕116号,详见附件),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加紧办理,同时××镇人民政府出具了相关的证明,证明该项目位于集聚区范围内并符合镇域规划。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选址符合省市相关规定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工艺和生产能力均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