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1、标示“▲”符号的条款为重点评分条款,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2、标示“★”的为必须满足的指标,任何对该指标的负偏差或不响应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3、本章所述设备参数如为定值描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优于描述要求的,不作为负偏
离。
4、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产品的规格、尺寸等不能从数量上体现优劣的指标,且招标文件中未
具体注明大于或等于或小于要求的,允许±5%的偏离范围,但必须完全满足项目的实际使用要求
。
5、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智慧城市是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新路径、新形态。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我国城市创新发展、推动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当前,清城区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期、经济
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建设智慧城市是清城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
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与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民众幸福感获得感,增强城市
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选择,对于提升清城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战略意义。
但目前清城区的信息化基础还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手段的智慧化、智能化方面尚显不足,
管理方式不够精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不强,影响了城市运行的效率和城市职能的发挥。
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智慧城市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三年行动计划》等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以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为引领,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
改革,坚持急用急建、互通互用原则,结合清城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最优方案和实
施路径,推进工业化、生态化、数字化融合展,聚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助力清城
区崛起完成“换道超车”。
近年来,随着清远市清城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区域的不断开发,道路交通问题也日益突出,
其中最令人担忧的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于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状况的变化,很多道路交通隐患
都变得明显起来,对人们的出行安全构成威胁。交通道路缺乏交通信号灯的越来越多,同时机动
车保有量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增长,交通管理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有交通秩序混乱、
道路常态拥堵、道路乱停乱放、管理资源有限、交通乱象频发、交通事故预防难等,交通管理的
难题日益成为制约城市综合发展的“瓶颈”。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众出行服务智慧化,
提高交通堵点通行效率。应用智能感知识别和提高智慧管理信息化服务水平刻不容缓。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提高交通隐患治理的效率。传统的交通隐患治理方式主要依靠人
力进行排查和整改,效率低下且容易出错。而通过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
手段对交通隐患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和评估,并及时生成治理方案。这不仅可以大幅缩短治理
周期,还能有效避免人力排查的疏漏和错误。
其次,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后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隐患是导致交通事故发
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可以实现对交通隐患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有效降低城市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此外,智慧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还可以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缩短事故处理时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城市交通隐患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发展。通过智慧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可以实现对交通隐患的精准治理,提高治理效果和安全性。同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还可以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结合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各级政府“十四五”规划文件中指出,为加快推进社会治
理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营造共建共治
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
会一体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建设人人有责、
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
商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数据治理拉动应用提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和
民生服务不断改善。继续推进政务云、网及数据中心建设,构建数据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工作
格局。加强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自主创新核心能力,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
数字政府基础能力。
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