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本概念;一、事故;1.依据标准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T6441—1986)中,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见表。;4;5;6;2.依据行政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生产安全事故”定义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该等级标准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二、事故隐患;2.物的危险状态
设备设施等物的状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安全装置损坏失灵,或设备设施等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未遂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状况。例如,设备自身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不全或长期损坏待修;设备的设计存在缺陷,易引发员工误操作;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体防护用品的质量存在缺陷;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设施未采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或防静电接地损坏;消防器材不合格或已过期等。;3.环境不安全条件
现场作业环境内职业病危害因素出现异常情况或超过规定的限值,或现场照明、地面、通道、防护等存在可能导致未遂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其他状况。例如,厂房、车间内部采光达不到要求;室内温度过高或过低、通风不良;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边角废料等随意丢放,占用消防通道和工作区域;作业地面脏乱、湿滑;建筑物和其他结构存在缺陷;选择的行车路线经常出现不良气候条件等。;4.管理的缺陷
相关管理工作不符合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由此会导致人员发生未遂事件或事故。例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不健全;管理者对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新员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危险作业不按制度进行审批、作业前交底和作业过程监护;可能发生紧急情况、事故的场所无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未组织预案演练等。;根据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的大小,可将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三、海因里希事故法则;15;对于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类型的事故,上述比例关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这个统计规律说明了在进行同一项活动中,无数次意外事件必然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例如,某机械师企图用手把皮带挂到正在旋转的皮带轮上,因未使用拨皮带的杆,且站在摇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宽大的长袖工作服,结果被皮带轮绞入导致死亡。事故调查结果表明,他使用这种上皮带的方法已有数年之久,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查阅其前4年病志资料,发现他有33次手臂擦伤后急救上药记录。这一事例说明,事故的后果虽有偶然性,但是不安全因素或行为在事故发生之前已暴露过许多次,如果在事故发生之前,抓住时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许多重大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四、危险;R=f(F,C)
式中:
R——风险;
F——发生事故的可能性;C——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从广义来说,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健康风险5类。而对于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可分为人、机、环境、管理4类风险。
;五、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广义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出现越频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第一类危险源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设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因此,企业安全工作重点是第二类危险源的控制问题。;从上述意义上讲,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液化石油气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引起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充装了液化石油气的储罐是危险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