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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安全生产基础知识(高职)(第二版)课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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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4 页
更新时间: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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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一、安全生产法律;《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安全生产方面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惩罚作了规定。

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妨害安全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罪名。;《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人的严厉惩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构成犯罪的将被按《刑法》所规定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安全生产法》共有七章,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1)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权利(知情权和建议权)。;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和受保护权。

5)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赔偿请求权)。;(2)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3)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被派遣的劳动者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以宪法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相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劳动法》共有13章107条,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劳动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劳动法》分别就每日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等作了规定。目前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如果因为企业生产特点执行上述规定有困难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据此,我国劳动部门颁布了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的实施办法。;(2)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1)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5)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6)第五十七条就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处理作出了规定。;(3)关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由于女职工特殊的生理特点,国家要求给予其特殊保护。《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