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柴油筛查技术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加大对炼油企
业、油库和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油品质量、
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燃油(气),强化社会监督,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要求的日益趋严,常规的监督抽查方式逐渐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常规的成品油监管周期远远长于成品油销售周期,经常会造成“检验结果出来后,所抽查成品油已销售完”的局
面。因此,急需建立一种全新的成品油质量快速分析方法,既能保障成品油的监管效力,又能避免不合格成品油流向市场。
近红外光谱法作为车用柴油的快速分析方法,受到行业内一致认可,在成品油市场系统内迅速推广应用,并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基层经验”供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学习。通过制定相应的车用柴油快速分析方法团体标准,能够减少各省(市)重复性验证工作,规范快速分析方法,推广成品油快速分析监管新模式,保障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稳步提升,进一步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成果。
车用柴油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为GB19147-2016《车用柴
油》,国标采用的常规检验方法中部分项目存在检测周期长、检验设备昂贵、人员的专业化要求高等突出特性。检验机构判定油品质量是否合格,需要经过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报告送达和异议处理等多个环节,整个程序下来约20天左右。待结果确认,当批次油品早已售完。因此,检验周期长是目前开展成品油监督抽查最大的难点和堵点,常规的监管方式制约了车用柴油质量监管效能,与新形势下的成品油快速发展需求不相匹配。
近年来,有关车用柴油快速筛查的地方标准陆续出台,如山东省、陕西省、安徽省等,由河南省质检院编写的T/HNPCIA22-2020《车用柴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发布实施,本标准以该团标转化而成。山东省质检院2019年率先研发了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形成了以现场快速筛查和实验室复检相结合的监管模式。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成品油质量快速筛查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项目编号:2020YJ018)作为技术保障专项予以重点支持。
鉴于目前尚无关于车用柴油快速筛查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我们选择了多环芳烃、闪点、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冷滤点、凝点、硫含量、密度等指标作为车用柴油快速筛查检测项目,利用单波长X荧光定硫仪、微量闭口闪点测定仪、近红外光谱仪等快检仪器快速检测柴油的产品质量,以建立我省车
用柴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任务来源
本地方标准的任务来源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函[2024]109号),项目编号20243110184。本标准由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任务完成周期为1年。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
则,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20001.4-2015《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进行编制。
(1)本标准尽量采用国内或国外普遍采用的试验方法,有选择性参考科技文献中的试验方法。
(2)标准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科学性是指新标准涉及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合理的要求;先进性是指新标准要与国内外现有的同类标准相比,其内容应该更加全面与严格;可操作性是指新标准不能脱离我国国情。
(3)本标准与相关标准法规应协调一致。
(4)本标准应该有利于车用柴油快速分析方法的推广应用。
三、编制过程
本标准编制工作由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石油化工检验中心承担。
(一)起草阶段(2023年5月-2024年5月)
标准编制小组在充分收集、认真研究相关标准及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和实验方法的技术特点,对车用柴油的近红外光谱分析法进行探索。
近红外光谱法是通过偏最小二乘法等现代化学计量学方
法,建立光谱与质量指标之间的线性或非线性关系(校正模
型),从而实现利用光谱信息对待测样品的多种质量指标的快速分析。因此,近红外分析方法的核心是建立校正模型,校正模型需要的样品数目要足够多,能统计确定光谱变量与待校正组分浓度或性质之间的关系,校正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