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筛查技术规范》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液化石油气(LPG)是石油产品之一,是由炼厂气或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加压、降温、液化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气体。由炼厂气所得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
同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其中(C3+C4)的烃类组分是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其占比的多少影响着液化气的产品质量。近年来随着炼油工业的不断进步以及煤化工的兴起,液化气的工艺来源也趋于复杂,产品组成也变得多样化,另外在个别产品中非法添加(主要是醚类和醇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目前,液化石油气的分析方法主要依据是NB/SH/T0230-2019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中烃类的检测方法为气相色谱法,标准规定其(C3+C4)烃类含量不得低于95%,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不大于3%,而影响该指标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二甲醚的含量。二甲醚价格低廉、燃烧热值低,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将会引起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C3+C4)含量降低,导致产品不合格;大量掺混还可能引起气瓶瓶阀密封件腐蚀,带来安全隐患。
二甲醚又称甲醚(简称DME),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压缩
液体,具有轻微醚香味。二甲醚易压缩、易贮存、燃烧效率高、污染低,可替代煤气、液化石油气作民用燃料。但由于其对橡胶物质有较强腐蚀性,市面上使用的民用液化气钢瓶并不适合充装二甲醚。二甲醚的市场价格比液化石油气便宜很多,液化石油气中掺加二甲醚具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很多气站视百姓生命安全于不顾铤而走险。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掌握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状况,有必要对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进行检测。早在2008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就下发了《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特函[2008]17号),明确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
目前液化石油气的烃类组分和二甲醚含量按照国家标准都是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分析,该方法操作复杂,分析成本高,检测时间长,无法实现快速检测。
该快速筛查技术规范的建立,将填补标准缺失的空白。为执法
机关的监督和检查提供执法依据和快速检验标准,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任务来源
本地方标准的任务来源是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
月19日发布的《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函〔2024〕109号),项目编号20243110182,标准名称为《液化石油气筛查技术规范》。本标准由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归口,参与起草单位有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济南弗莱德科技有限公司。
(二)编制的原则
标准编制遵循“先进性,实用性,统一性,规范性”的原则,
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河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
(三)编制依据
河南省地方标准《液化石油气筛查技术规范》的编制,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筛查技术,保障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确保其安全、高效使用。以下是该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标准的编制严格遵循国家及河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策指导,确保标准内容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参考了以下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
2、NB/SH/T0233-2024《液化石油气采样法》
3、NB/SH/T0230-2019《液化石油气组成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4、GB/T29858-2013《分子光谱多元校正定量分析通则》
(3)科学研究与实验数据
标准的编制依托了大量的科学研究与实验数据。通过组织相关机构开展专项研究,对液化石油气的关键质量指标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了科学合理的筛查方法和判定标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编制过程
本标准编制工作由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石油化工检验中心承担。
(一)起草阶段(2023年5月-2024年5月)
成立工作组: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牵头组织有关研究人员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工作组采用分工明确、阶段进行、相互协作的工作制度,由耿再新统一组织安排。
前期调研阶段:通过查询相关的文献报道、检索国家及其他省市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调研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