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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零星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负责小区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乙方为具备相应维修资质的专业服务公司,愿意为小区提供零星维修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小区内的零星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将为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及业主报修的私有部位(需业主授权)提供零星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维修、门窗修理、墙面修补、管道疏通等。
2.具体维修项目以甲方或业主提交的维修申请单为准,乙方应在接到申请后____小时内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维修方案及所需材料。
二、服务标准
1.乙方应确保维修工作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及小区管理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2.维修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环境,避免造成二次损坏或安全隐患。
3.维修完成后,乙方需清理现场,确保维修区域整洁有序。
三、费用结算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人工费标准按附件中的《维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材料费根据实际使用材料的成本加____%的合理利润计算。
2.维修前,乙方应向甲方或业主提供详细的维修预算,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施工。
3.维修完成后,乙方应提交维修结算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费用。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时响应维修申请或未能按时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2.因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导致的重复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